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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3-09-21 15:21:21 阅读数:49环境噪声污染源1.工业噪声污染源: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交通运输噪声污销伏染源:指机动车族斗裂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如果长期生活在85~90分贝的噪声环境中,会使听觉疲劳不断加深,发生器质性病变,造成听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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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2023-11-29 15:38:27 阅读数:641如果败诉,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从人民法院判定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中酌情予以支付,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这一条,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到:“在案件胜诉时,原告为该案件支出的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应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