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欠的债务要怎么处理
个人宣布破产了负债怎么处理
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个人破产之后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分期付款。有偿还能力的可以直接还钱。
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时清算组织的职责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破产清算流程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申请破产后对个人的影响:
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申请破产后欠款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个人申请破产后欠款怎么办
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六条 【 债权人代位权 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 诉讼时效 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破产公司的欠款怎么办
首先是无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主要指的是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的并且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剩下了一个人,那么无限责任公司就应该实行解散或者是变更成为独资企业。如果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并且公司资不抵债,那么股东个人仍旧需要来承担剩下的债务,因此这是会危及到个人的财产的。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由5人以上和21人以下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股东对公司投入的资金额度不同,他们承担的相关责任也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公司是经过了法定的清算程序,并且股东没有私自占有公司资金以及其他的违法现象的,那么这个公司就是资不抵债,这种情况下,法人以及其他的股东是都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三、债务人如何申请破产
(一)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有:1、持有的现金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可立即变现的资产数额也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界定为非主要资产)。据此,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出货币存款余额及可立即变现资产数额之和均低于到期债务数额,即可满足。
(三)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举证,主要有:1、通俗讲,就是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小于负债数。债务人的所有资产总额小于所有到期债务和将到期债务总额。2、假如债务人财务资料未作实际的资产核销,如无望的到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积压无法销售的存货、设备损坏淘汰、对外投资失败等未作损失处理,所以可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数额不能体现出客观资产状况,甚至资产总额还会大于负债总额。此时,则需要债务人进行实际的资产核销,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资产负债状况,或者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博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资产中损失数额的评估;二是无法变现资产数额的评估;三是经营能力的评估。债务人完成上述举证准备后,即可进行破产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后欠的债务怎么处理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所欠税款:税收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要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的财产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4、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