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伤全责如何赔偿(车祸人伤全责如何赔偿误工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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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残疾赔偿金:(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3)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出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出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大部分。

具体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

一级伤残 100%;

二级伤残 90%;

三级伤残 80%;

四级伤残 70%;

五级伤残 60%;

六级伤残 50%;

七级伤残 40%;

八级伤残 30%;

九级伤残 20%;

十级伤残 1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3、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赔偿方式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5、车祸赔偿标准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凭医院的收据支付;

6、若被害人后续还需治疗,则要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误工费,按照当事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7、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平均征收标准计算,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出车祸对方全责该如何理赔

出车祸对方全责,首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全责的肇事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财产损失赔偿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3、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对于赔偿当事人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具体流程如下:

1、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3、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具体流程如下:

1、共同申请调解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2、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受理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撞人全责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撞人且是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具体车祸赔偿如下:1、由保险公搜索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1.如何赔偿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争议未解决,责任方未支付医疗费用,且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则涉及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加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期间被盗;

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伤者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伤者是否有上述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由于强制责任保险中现行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当救助费用超过该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请求先行赔付,如果上述方式仍未能获得救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行执行伤者的医疗费用。

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未支付医疗费用,且家属无力承担受害人医疗费用时,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先行赔付。

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真相交通安全是非常偶然和突出的,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发生事故后,伤者应尽快接受法律的制裁,报警应报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应报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规定,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在不超过保险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超过赔偿限额的,当事人应当支付赔偿金。

百万购车补贴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1、出车祸了对方全责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还有就是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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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出门买菜被车撞伤,不能要求雇主赔偿,但是可以要求雇主补偿。法律规定,若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 ...
2024-01-03 16:09

开车不小心撞死人判几年(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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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赔偿金最高标准详解

合同赔偿金最高标准为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出现根本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 ...
2023-12-08 15:34

出车祸骨折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车祸骨折对方全责大概能赔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数额多少,要看您的具体情况法律客观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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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闯红灯出车祸要负全责吗

司机闯红灯出车祸的,如果其他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由闯红灯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事故中的其他人也有过错的,则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与过错的程度确定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 ...
2023-11-08 15:40

车祸事故对方全责怎样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下:对方需要全额赔偿车辆等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下:对方需要全额赔偿车辆等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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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2024

交通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 ...
2024-01-03 16:00

车祸保险误工费赔偿标准,车祸保险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最近三年收入总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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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骨折多久可以做鉴定

车祸骨折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受伤的当事人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 ...
2024-01-03 16:09

追尾后车全责怎么赔偿误工费(追尾后车全责怎么赔偿误工费人没事)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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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车险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
2023-12-12 15:47

肇事方不赔误工费怎么办(肇事方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怎么办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应当向司法机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进入法院诉讼程序:1.原告咨询驾驶证网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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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车险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的规定为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
2023-11-13 16:17

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法律客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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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商铺面积一赔三赔偿明细

商铺拆迁不是按照面积一赔三。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数额,应当由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 ...
2023-12-19 14:47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手骨折,车祸对方手骨折我全责怎么赔

3、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3、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 ...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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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骨折对方全责怎么理赔,车祸骨折赔偿标准2023明细

3、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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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依据

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 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需要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5、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 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误工费,需要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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