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近年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视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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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委托工程监理、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毗邻建筑物保护和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设计方案、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施工手续的情况下,默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超范围违规作业制止不力,导致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失控,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制定毗邻建筑物保护及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没有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及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下超范围违规作业,建筑事故案例原因:建筑事故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程序埋设帷幕桩,帷幕桩抗弯强度及刚度均未达到《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O一99的要求。

建筑事故案例介绍?

导致工程建筑质量事故的原因:(1)建筑材料及建筑制品质量不良、(2)人的因素、(3)管理问题三部分原因。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建筑事故案例和分析,内容如下:

建筑事故案例:

事故简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2006年1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勘察设计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发生一起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7万元。

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2005年12月31日,该工程在建设单位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未确定工程监理建筑单位,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情况下开工。

事发当日18时左右,施工单位项目部在组织施工人员挖掘基坑时,靠近周边小区锅炉房一侧的杂填土发生滑落。为保证毗邻建筑物锅炉房和烟囱安全,21时,施工单位开始埋设帷幕桩进行防护。23时,2名施工人员在基坑内进行帷幕桩作业时,突然发生土方坍塌,将其中1人埋入坍塌土方中,坑上人员立即下坑抢救,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土方坍塌,导致人员伤亡。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2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经理、项目经理等11名责任人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或行政记过处分;施工、建设等单位受到吊销企业资质、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

建筑事故案例原因:

建筑事故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程序埋设帷幕桩,帷幕桩抗弯强度及刚度均未达到《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O一99的要求;在进行帷幕桩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毗邻建筑物(锅炉房)一侧杂填土密度低于其他部位,在开挖土方和埋设帷幕桩时,对杂填土层产生了扰动,进一步降低了基坑土壁的强度,导致坍塌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措施不力,致使事故灾害进一步扩大。

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委托工程监理、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毗邻建筑物保护和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设计方案、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等施工手续的情况下,默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超范围违规作业制止不力,导致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失控。

(2)施工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制定毗邻建筑物保护及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没有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及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下超范围违规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未能认真制定和实施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致使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2次坍塌,导致事故灾害进一步扩大。

梁、板、柱钢筋混凝土结构质量事故案例详解?

1、骨料中含过量杂质事故案例

事故及原因分析如下:

屋面局部倒塌后曾对设计进行审查,未发现任何问题。在对施工方面进行审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进深梁设计时为C20混凝土,施工时未留试块,事后鉴定其强度等级只是C7.5左右。在梁的断口处可清楚地看出沙石未洗净,骨料中混有鸽蛋大小的黏土块、石灰颗粒和树叶等杂质。

2)混凝土采用的水泥是当地生产的400号普通硅酸盐水泥,后经检验只达到350号,施工时当作400号水泥配制混凝土,导致混凝土的强度受到一定影响。

3)在进深梁断口处上发现偏在一侧,梁的受拉1/3宽度内几乎没有钢筋,这种主筋布置使梁在屋盖荷载作用下处于弯、剪、扭受力状态,使梁的支承处作用有扭力矩。

4)对墙体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质量问题

综合以上施工问题,可以认为进深梁的断裂主要由于该梁受有扭矩和剪力产生的较大剪应力,而梁的混凝土强度又过低,导致梁发生剪切破坏的饿缘故。其中混凝土骨料含过量的土块等有害杂质,又是混凝土强度过低的主要原因。

2、混凝土受冻或养护温度过低事故案例

某工程为三层砖混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纵墙承重、灰土基础(图下图)。施工后于当年10月浇灌二层楼盖混凝土。全部主体结构于第二年1月完工。在4月间进行装修工程时,发现各层大梁均有斜裂缝。

其现象:

1)裂缝多为斜向,倾角50°~60°,且多发生在300mm的钢箍间距内。近梁中部为竖向裂缝

2)斜裂缝两端密集,中部稀少(值得注意的是在纵筋截断处都有斜裂缝);其沿梁高度方向的位置较多地在中和轴以下,个别贯通梁高。

3)裂缝宽度在梁端附近约0.5~1.2mm,近跨中约0.1~0.5mm;裂缝深度一般小于1/3,个别的两端穿通;裂缝数量每根梁少则4根,多则22根,一般为10~15根。

事故及原因分析如下:

1)施工原因:浇灌二层梁板时,未采用专门养护措施,浇灌后2h就在板面铺脚手板、堆放砖块进行砌墙。11月初浇灌三层现浇板时,室内温度为0~1°C,未采取保温措施。根据试验资料,混凝土在21d后的强度只达28d理论强度值的42.5%,一个月后才达到52%。因此混凝土早期受冻是这起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另外,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偏低(只有210kg/m3,略少于225kg/m3的最低值)也是因素之一。

2)设计原因:其一是箍筋间距过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2.7条规定,“当梁高为500mm且V﹥0.07fcbh0时,梁中箍筋的最大间距为200mm。”而本工程箍筋间距却为300mm,这就是斜裂缝多发生在箍筋之间的原因。其二是是纵筋在梁跨中间截断。《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6.1.5条规定,“纵向受拉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而本工程梁中部分纵向受拉钢筋在跨中截断,截断处都出现斜裂缝,这说明受拉钢筋对梁截面的抗剪能力起到一定作用,也说明规范的规定是最适合的。

3)比较施工和设计原因,显然可见,施工中混凝土早期受冻是产生本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加固方案:

由于梁上有大量斜裂缝,很容易发生脆性截面破坏,引起梁的断裂,故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案是在原大梁外包一U形截面梁,该梁按承受原来梁的的全部弯矩和剪力进行设计,并在U形截面梁的端部沿墙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和基础,作为加固梁的支承。

3、混凝土初期收缩事故案例

某办公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达到预定混凝土强度拆除楼板模板时,发现板上有无数走向不规则的微细裂纹,如图2.16所示。裂缝宽0.05~0.15mm,有时上下贯通,但其总体特征是板上裂纹多于板下裂纹 。

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1)查得施工时的气象条件是:上午9时气温13°C,风速7m/s,相对湿度40%;中午温度15°C,风速13m/s(最大瞬时风速达18m/s),相对湿度29%;下午5时温度11°C,风速11m/s,相对湿度39%。灌注混凝土就是在这种非常干燥的条件下进行的。由于异常干燥加上强风影响,故使得混凝土在凝结后不久即出现裂纹。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当风速为16m/s时,混凝土的蒸发速度为无风时的4倍;当相对湿度10%时,混凝土的蒸发速度为相对湿度90%时的9倍以上。根据这些参数推算,本工程在上述气象条件下的蒸发速度可达通常条件的8~10倍。

2)因此,可以认为与大气接触的楼板上面受干燥空气和强风的影响成为产生较多失水收缩裂纹的主因,而曾受模板保护的楼板下面这种失水收缩裂纹会比较少一点。经过对灌注楼板是预留的试块和对楼板承载能力进行试验,均能达到设计要求。

3)这说明具有失水收缩的混凝土初期裂纹对楼板的承载力并无影响。但是为了建筑物的耐久性,还应使用树脂注入法进行补强。

4、混凝土麻面掉角蜂窝露筋

和空洞事故案例

某剧场挑台平面和柱截面配筋如图2.19(a)、(b)所示。在14根钢筋混凝土柱子中有13根有严重的蜂窝现象。具体情况是:柱全部侧面面积142m2,蜂窝面积有7.41 m2,占5.2%;其中最严重的是K4,仅蜂窝中露筋面积就有0.56 m2。露筋位置在地面以上1m处,正是钢筋的搭接部位(图2.19c)。

事故原因分析:

1)混凝土灌注高度太高。7m多高的柱子在模板上未留灌注混凝土的洞口,倾倒混凝土时未用串筒、留管等设施,违反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及“柱子分段灌注高度不应大于3.0m”的规定,使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已有离析现象。

2)灌注混凝土厚度太厚,捣固要求不严。施工时未用振捣棒,而采用6m长的木杆捣固,并且错误地规定每次灌注厚度以一车混凝土为准(约厚40cm),灌注后捣固30下即可。此规定违反了施工验收规范中关于“柱子灌注厚度不得超过20cm”的界限。

3)柱子钢筋搭接处的设计净距太小,只有31~37.5mm,小于设计规范规定柱纵筋净距应≥50mm的要求。实际上有的露筋处净距为0或10mm。

事故处理方案:

剔除全部蜂窝四周的松散混凝土;用湿麻袋塞在凿剔面上,经24h使混凝土湿透厚度至少40~50mm;按照蜂窝尺寸支以有喇叭口的模板,如图2.19(e);灌注加有早强剂的C30(旧混凝土为C20)豆石混凝土;养护14昼夜;拆模后将喇叭口上的混凝土凿除。除以上补强措施外,还应对柱进行超声波探伤,查明是否还有隐患。

5、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当事故案例

某会议室门厅,屋面板为预制楼板,而大梁、圈梁、雨罩均为现浇C20钢筋混凝土构件(图2.27)。施工时,大梁混凝土先灌筑,圈梁、雨罩混凝土因故后浇灌,但却不适当地将施工缝留在大梁梁端与圈梁交接处(图2.27甲),而且施工缝处的混凝土没有妥善处理,又由于该处混凝土没有侧向限制而无法振捣,实际上形成松散的一堆 。

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缝留在梁端剪力最大部位;

2)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等级显然不满足设计要求,甚至不足C10,严重影响梁端抗剪能力和粘着力强度;

3)新旧混凝土无法连接。

4)将梁端混凝土用工小心地凿成如图2.27乙所示形状,并将部分预制楼板,以加强梁端的抗剪能力。

6、混凝土受腐蚀事故案例

北京某旅馆的某区为一6层两跨连续梁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内框架结构,上铺预应力空心楼板,房屋四周的底层和二层为490mm厚承重砖墙,二层以上为370mm厚承重砖墙。全楼底层5.0m高,用作餐馆,底层以上层高3.60m,用作客房。底层中间柱截面为圆形,直径550mm,配置9根直径为22的二级钢筋纵向受力钢筋,¢6@200箍筋,如图2.35所示。柱基础的底面积为3.50m×3.50m的单柱钢筋混凝土阶梯形基础;四周承重墙为砖砌大放脚条形基础,底部宽度1.60m,二者均以地基承载力fk=180Kn/m2(持力土层为粘性土),并考虑基础宽、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设计值算得。

该房屋的一层钢筋混凝土工程在冬季进行施工,为混凝土防冻而在浇筑混凝土时掺入了水泥用量3%的氯盐。

该工程建成使用两年后,某日,突然在底层餐厅A柱柱顶附近处,掉下一块约40mm直径的混凝土碎块。为防止房屋倒塌,餐厅和旅馆不得不暂时停止营业,检查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

1)在该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中,对两跨连续梁施加于柱的荷载,均是按每跨50%的全部恒活荷载传递给柱估算的(另50%由承重墙承受),与理论上准确的两跨连续梁传递给柱的荷载相比,少算25%的荷重。

2)柱基础和承重墙基础虽均按fk=180Kn/m2设计,但经复核,两侧承重墙下条形基础的计算沉降估计45mm左右,显然大于钢筋混凝土柱下基础的计算沉降量(估计在34mm左右)。虽然,他们间的沉降差为11mm﹤0.002L=0.002×7000=14mm,是允许的;但是,由于支承连续梁的承重墙相对“软”(沉降量相对大)。而支承连续梁的柱相对“硬”(沉降量相对小),致使楼盖荷载往柱的方向调整,使得中间柱实际承受的荷载比设计值大而两侧承重墙实际承受的荷载比设计值要小。

3)(1)和(2)项累计,柱实际承受的荷载将比设计值要大得多。

4)柱虽按¢550圆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压构件设计,配置9根直径为22的二级钢筋纵向钢筋,AS=3421mm2,含钢率1.44%,从截面承载力看是足够的,但箍筋配置不合理,表现为箍筋截面过细、间距太大、未设置附加箍筋,也未按螺旋箍筋考虑,致使箍筋难以约束纵向受压力后的侧向压屈。

5)底层混凝土工程是在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在浇筑是掺加了氯盐防冻剂,对混凝土有盐污染作用,对混凝土中的钢筋腐蚀起催化作用。实际上,从底层柱破坏处的钢筋实况分析,纵向钢筋和箍筋均已生锈,箍筋直径原为¢6,锈后实为¢5.2左右,截面损失率约为25%。如此细又如此稀的箍筋难以承受柱端截面上9根直径为22的二级钢筋纵筋侧向压屈所产生的横拉力,起结果必然是箍筋在其最薄弱处断裂,此断裂后的混凝土保护层剥落,混凝土碎块下掉。

7、钢筋配置不当事故案例

某百货大楼一层橱窗上设置有挑出1200mm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雨篷,如图2.36(a)。待到达混凝土设计强度拆模时,突然发生从雨篷根部折断的质量事故,呈门帘状如图2.36(b)。

事故分析:

受力筋放错了位置(离模板只有20mm,如图2.36c)所致。原来受力筋按设计布置,钢筋工绑扎好后就离开了。打混凝土前,一些“好心人”看到雨篷钢筋浮搁在过梁箍筋上,受力筋又放在雨篷顶部(传统的概念总以为受力筋就放在构件底面),就把受力筋临时改放到过梁的箍筋里面,并贴着模板。打混凝土时,现场人员没有对受力筋位置进行检查,于是发生上述事故。

8、施工时因钢筋位置配置引起事故案例

某工程框架柱的原设计截面及配筋如上图a,在绑扎柱基插筋时,错误地将两排5 25变成3 25(图b)。此失误在柱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才发现。

事故案例处理方法:

1)在柱的短边各补上2 25插筋。

2)为保证新加插筋的锚固,在两个短边上各用3 25横筋与短边3 25焊成一体,并将第二步台阶加高500mm。加高台阶时将原基础面凿毛、清洗、支模、浇筑提高一级的混凝土,并在新台阶面层铺设¢6@200钢筋网一层。

3)原设计在柱底500mm高度内加密箍筋,现增至1000mm。

9、梁根断裂事故

1)该工程某县公路段的机修车间(底层)和宿舍,为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56m2,屋顶局部平面与剖面见图3-62。

2)屋顶层的挑梁尺寸与配筋情况见图3-63,混凝土C18,在拆模时发现7根挑梁根部断裂。

事故原因分析:

1)混凝土实际强度无试验资料,发现混凝土密实度很差,有很多空隙,当时的水灰比不是由试配决定的。

2)挑梁的主要受力钢筋严重往下移位。

3)悬挑部分比设计要长。

4)屋面超厚,自重加大。

5)拆模时间过早 。

处理措施:

1)将墙上残剩的挑梁根部打掉500mm,露出全部钢筋。

2)在墙内100mm处将挑梁的主筋锯断,重新焊接新的主筋。

3)修改设计,将悬挑结构改为全现浇。

10、配筋错误事故

山西某教学楼为现浇10层框剪结构,长59.4m,宽15.6m,标准层高3.6m,地面以上高度41.8m,地上建筑面积9510m2,在第4和第5层结构完成后,发现这两层柱的钢筋配错,其中内跨柱少配钢筋44.53cm2,外跨柱少配13.15cm2 。

事故原因分析:

该工程第4,5层柱的配筋相同,第6层起配筋减少,施工时,误将6层的柱子断面用于4,5层,造成配筋错误。

处理措施:

加固构件:凿去4,5层的保护层,露出柱四角的主筋和全部箍筋,用通长钢筋加固,加固直径,间距与原设计相同 。

11、空洞露筋事故

南京某单位办公大楼为5层现浇框架,其平面示意图见图3-90,2层框架柱浇注后,拆模时发现有6根柱存在空洞,烂根,露筋等严重缺陷,其缺陷情况见图3-91,92,93

事故原因分析:

1)柱浇注时分层厚度太大。

2)混凝土浇注后漏振或振捣不实。

处理措施:

由于空同,漏筋,烂根十分严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混凝土内部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因此决定立即全部拆除,绑扎钢筋后,重新浇注混凝土。

12、梁开裂事故

某工程为混合结构,屋盖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梁跨度9m,为矩形截面,高800mm,宽400mm,混凝土为C18。配筋情况为:梁跨中受力钢筋4 25,支座受力钢筋2 18,浇筑后14d拆模,发现梁上由0.1-0.35mm宽的裂缝 。

事故原因分析:

规定中大于8m的梁,拆模时的强度要达到100%才可以,而现实才达到80%,于是因强度不足导致开裂。

处理措施:

检验发现裂缝没有明显开裂,不会影响结构的安全使用,所以可以采用环氧胶泥涂抹表面,封闭裂缝。

13、大梁裂缝事故

某车间12m钢筋混凝土屋面大梁,平卧生产,起吊后发现50%吊环附近混凝土局部压碎,吊环偏斜,混凝土裂缝。

事故原因分析:

1)上翼缘裂缝:吊环安装时箍筋被碰撞发生位移,未恢复原状,因此,平卧起吊是仅有两个钢箍其作用。

2)大梁腹板裂缝:腹板侧向刚度本来很小,翼缘开裂后,上部梁的侧向刚度大为减少,所以引起腹板开裂

3)吊环偏斜:两台吊车的吊环受力不均匀,受力较大的吊环,残余变形也大,因此吊环发生偏斜。

处理措施:

对翼缘处的倾斜裂缝,凿去斜缝范围内的混凝土并凿成直槎,然后用C40细石混凝土重新浇筑养护。

14、腹梁裂缝事故

某煅工车间跨度10m,屋盖梁采用双坡T形截面薄腹梁,共4榀,其形状,尺寸与配筋见图3-42,梁内无弯起钢筋,混凝土设计强度C18,实际试块强度为12-15N/mm2,在检查时发现梁支座附近有斜裂缝出现,并不断增加和扩大。

事故原因分析:

原设计无弯起钢筋,箍筋断面及数量均不足实测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处理措施:

由于薄腹梁的承载能力不足,必须加固,加固方案在原有的薄腹梁上加钢筋混凝土,加固后的断面见图3-43,增设箍筋来承担斜截面强度,并配置纵向构造钢筋 。

15、砼柱偏斜事故

江苏某冷作车间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柱距6m,跨度18m,主要构件为矩形柱,钢筋混凝土屋架,大型屋面板,吊屋面板时发现1根柱向内倾斜,柱顶向内位移50mm。

事故原因分析:

柱吊装后没有认真校正,当屋盖吊装时,发现了屋盖与柱连接处有错位,但未及时查明原因,直到吊装完后才发现有内倾现象。

处理措施:

由于柱的偏差太大,必须进行纠正,纠偏方案有两个:一是大型屋面板与屋架焊接处割开后,再对柱纠偏;二是把屋架连同屋面板等整体顶起,然后对柱纠偏 。

16、楼板开裂事故

某学校为3层混合结构,纵墙承重,外墙厚37cm,内墙厚24cm,灰土基础,楼盖为现浇钢筋混凝土肋形楼盖,在装饰工程时发现大梁两侧的混凝土楼板上部普遍开裂,裂缝方向与大梁平行,凿开后发现负钢筋被踩下。

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方面:

1)浇筑混凝土时,把板中的负弯矩钢筋踩下,造成板与梁连接处附近出现通长裂缝。

2)混凝土每立方用量少于250kg。

3)在第二层楼盖浇筑后没达到规定强度,就在其上堆放施工工具,导致荷载超载。

4)混凝土在冬季施工而没采取任何施工措施。

2.设计方面:

1)对楼板的荷载计算错误。

2)梁箍筋间距太大。

17、框架梁开裂事故案例

某邻街建筑的底层为商店,2层以上为宿舍,是7层现浇框架结构,纵向二跨,其第7层平面图如图3-11所示。

室内粉饰时发现顶层纵向框架梁KJ-7,KJ-8上有15处裂缝,其位置如3-11,裂缝情况见图3-12。

事故原因分析:

1)混凝土收缩。

2).施工图漏画附加的横向钢筋。

18、拆模过早引起的倒塌

事故概况:

某轻工厂为二层现浇框架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施工单位在浇筑完首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及吊装完一层楼板后,继续施工第二层.在开始吊装第二层预制板时,为加快施工进度,将第一层的大梁下的 立柱拆除,以便在底层同时进行装修,结果在吊装二层预制板将近完成时,发生倒塌,当场压死多人,造成重大事故。

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分析,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底层大梁立柱及模板拆除过早.在吊装二层预制板时,梁的 养护只有3天,强度还很低,不能形成整体框架传力,因而二层框架及预制板的重量及施工荷载由二层大梁的立柱直接传给首层大梁,而这时首层大梁的强度尚未完全达到设计的强度C20,经测定只有C12.首层大梁承受不了二层结构自重及结构辎重而引起倒塌。

19、因锚固长度不足而引起大梁折断

某煅工厂车间屋面梁为12米跨度的T型薄腹梁,在车间建成后使用不久.梁端头突然断裂,造成厂房部分倒塌,倒塌构件包括屋面大梁及大型面板。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混凝土强度能满足设计要求,从梁端断裂处看,问题出在端部钢筋深入支座的锚固长度至少150毫米,实际上不足50毫米,梁端部至柱端外边缘的距离为400毫米,实际上去只有140~~150毫米,因此,梁端支于柱顶上的部分接近于素混凝土梁,这是非常不可靠的。加之本车间为锻工车间,投产后锻锤的动力作用对厂房振动力的影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梁的负荷.在这种情况下,才引起了大梁的断裂。

20、 钢筋难以施工引起大量倒塌

part 1

某农村企业生产车间,砖柱上搁置大梁,施工完成后不久,大梁就倒塌。

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是梁端支撑设计不当.原设计现浇梁垫加一锚筋.实际施工时,锚筋很难插入砌体中,因而改为局部扩大混凝土垫,使之与圈梁相连并一起浇注.因砖柱顶局部扩大,施工时顺便先砌砖柱的扩大部分作为浇混凝土的侧模.因砖逐皮外伸,浇注混凝土时没有充分搞固,因而很疏松.砖无咬槎,与混凝土结合力极差,实际上起不到承载作用.在大梁压力下,砖先掉落,疏松的混凝土也无足够承载力,于是引起大梁倒塌。

21、现浇梁柱铰接处理不妥

引起裂缝、破损

某厂房横梁与柱铰接,处理如图符合通常做法,但投入使用后,在铰接点附近发生裂缝也局部破坏。

事故原因分析:

钢筋X形原意是只能受水平力而不能承受弯矩,从而实现“铰”的功能,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有相当程度的嵌固作用.当两边柱子有不均匀沉降时,节点处梁端生产一角度变位,使锚筋受拉,梁端面与柱混凝土接触面受压而形成抵抗力矩.若这种弯矩过大,则会使节点处开裂,甚至局部破坏.在要求铰接的条件较高时,可改进节点做法,如图,.这两种节点做法更接近理想铰接的形式,构造也较简单,施工也很方便.梁柱间的 间隙可视具体情况及梁、柱尺寸的大小而定。

22、人字折梁计算错误而倒塌

某库房为单层结构,跨度10米,长24.5米,采用砖墙承重,屋面采用人字形折梁折梁间距3.5米,在折梁上搁置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檩条,每米放3根,工30根,檩条上铺85cm*60cm*5cm的预制平板.人字屋架结构及配筋如图,当铺完屋面,拆除折梁的 模板及支撑时.屋盖倒塌。

事故原因分析:

该工程愿意采用人字屋架,形式上似拱,因而在梁集中均匀配置8%18钢筋,该工程实际上无拉杆,两端又没有抗拉推力结构,实际上是 一个折线形钢筋混凝土斜梁.则使强度严重不足,承载力严重不足,加上折梁曲折处受拉钢筋受拉边顺放,在弯折处对受拉力极为不利,为规范所禁止.折梁承载力不足,构造又极不合理,必然引起屋盖的破坏。

23、钢筋绑扎不当造成的事故

某教学楼屋顶为井字梁楼盖,平面尺寸为10.8×14.4m, 梁断面25×70cm,受力钢筋为3¢22。浇灌完混凝土拆模后,发现离支座2.5m的部位出现了大量的裂缝。见图4-12。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分析得知,事故是因为钢筋绑扎不当造成的。从设计图上看,受力钢筋为3根¢22的钢筋。施工中,由于¢22钢筋没有长于10cm 的料,在离支座两端2.5m处,将受力钢筋在同一截面切断,并搭接焊上1¢19、2¢22,致使该焊接截面同时有6根¢19-¢22的钢筋,钢筋间基本没有空隙。浇灌混凝土时无法保证钢筋周围的混凝土保护层,钢筋与混凝土间失去粘着力,钢筋的搭接失去作用。致使拆模后该梁在搭接部位严重开裂。

24、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挑梁板支模错误引起的倒塌事故

某四层内框结构,外墙一层窗上设有挑出80c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遮阳板。

该工程在浇筑遮阳板的过程中突然发生局部外墙倒塌事故。倒塌物有遮阳板及全部一层窗间墙,倒向室外,倒塌线基本上沿脚手眼发生。倒塌后的吊架斜杆大部分发生严重的压曲变形。

事故原因分析:

1)倒塌事故与支撑不当有关。该遮阳板是用吊架支模:在每个窗间墙上设置一个吊架,吊架间用木垫板联系起来,并用10×5 cm方木支撑遮阳板的底模图(4-6 ),斜撑(10×5 cm)支承在窗台墙上(图4-7)。

2)通过对窗间墙施工中的受力分析和承载能力的验算得知,造成倒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砌好的窗间墙承受不了施工过程中由吊架传来的倾复力矩。

25、砖柱承载力不足引起的倒塌事故

某学校的教学楼,二层砖混结构,工程已接近完工,在室内进行抹灰粉刷突然倒塌,造成多人死亡。

工程概况:

该建筑的平面 、立面、剖面、及主要尺寸如图.教学楼为二层砖混结构,基础为水泥沙浆砌筑的毛石基础,墙厚180MM.顶头大教室中间深梁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三个月后拆除大梁底部支撑及模板,开始装修发现墙体有较大变形,工人用锤子将凸出墙体打了回去,继续施工.第三天发现大教室的窗墙在 市内窗台下约100MM处有一条很宽的水平裂缝,宽约20MM.整个房屋就全部倒塌,两层楼板叠压在一起.未及时撤离的工人全部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本工程并无正式设计图纸,只是由使用单位直接委托某施工单位建造.根据现场情况参照一般砖混结构草草画了几张草图就进行施工的.施工队伍由乡村瓦木匠组成,没有技术管理体制.事故发生后测定,砖的等级为MU0.5,沙浆强度只有M0.4.在拆模的第二天发现险情后,还不采取应急措施.才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梁、板、柱钢筋混凝土结构质量事故案例详解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介绍?

一、案例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O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崩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施工。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监理人员资格不合要求等问题未督促整改。四是企业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2)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并且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二是项目经理部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突出;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削弱了拱圈强度。三是项目经理部为抢工期,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四是项目经理部技术力量薄弱,现场管理混乱。五是项目经理部的直属上级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六是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力。

三、事故的经验教训

1.有法不依、监管不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都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施工。主要表现在施工单位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抢工期、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勘察设计单位技术服务不到位、政府主管部门安全和质量监管不力等。

2.忽视安全、质量工作,玩忽职守。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安全和质量法制意识淡薄,在安全和质量工作中严重失职,安全和质量责任不落实。

(1)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质量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明确甲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主体之一,也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施工技术管理。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介绍?

首先我们先说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案例情况:

天津市开发区“05.13”模板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O8年5月13日,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通信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发生事故的厂房东西长151.6 m,南北宽18.75 m,建筑面积33074.8 m2,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3层,局部4层,层高6 m,檐高23 m。

工程于2007年12月18日开工,2008年5月7日已先后完成桩基施工、地下室、首层和二层主体结构。事发当日,在对第3层6~1 O轴段的柱和顶部梁、板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已浇筑完的8~1 O轴段的3层顶部突然坍塌(坍塌面积约为700 m2),在下面负责观察和加固模板的4名木工被埋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总包单位总经理、项目经理、劳务单位法人等6名责任人分别受到记过、撤职并停止在津执业1年、罚款等行政处罚;总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受到停止在津参加投标活动6个月、吊销专业资质、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于这样的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建筑企业和相关部门该如何处理呢?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住建部通报22个全国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都有哪些?

从住建部获悉,今年6—9月,住建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在这次行动中,22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通报。

案例一:山西银座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文翠苑棚户区改造工程4号楼,项目经理贾震;建设单位为阳泉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俊;监理单位为阳泉市伟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栓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现场砌筑砂浆未采用重量比进行原材料配比,施工现场混凝土标养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施工单位未对塔式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司索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正在使用的框架支撑结构大量构配件被拆除,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河北省冀州市建筑公司施工的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都市祥苑19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冯卫;建设单位为衡水世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世香;监理单位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宝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未进行基础结构工程验收即进行上部施工。三是塔式起重机底架撑杆螺栓松动,且采用焊接工艺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正在使用的扣件式支撑结构大量水平杆件被提前拆除,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三: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陕西省西安市华洲城DK-4-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纪海鹏;建设单位为陕西华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石永康;监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素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重大结构设计变更未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二是模板支架剪刀撑缺失,部分设备临时用电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变幅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隙过大,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四:四川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四川省成都市光华美地佳苑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翔;建设单位为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伟;监理单位为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梁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工艺试验。二是模板支架剪刀撑缺失,部分可调支托螺杆安装时上下偏心较大,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紧急断电开关失效,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五: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四川省成都市天府逸家三期B区2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谢维;建设单位为成都市永平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牟朝未;监理单位为四川省川建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毛华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二是部分模板支架固定在外脚手架上,剪刀撑缺失,部分可调支托螺杆安装时上下偏心较大,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紧急断电开关、变幅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失效,起升滑轮钢丝绳防脱装置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六: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云南省昆明市万辉星城蓝山郡(A区)一标段A12幢工程,项目经理陈晓明;建设单位为昆明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坚;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石克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竖向钢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卫生间混凝土翻边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人工挖孔桩未按规范要求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承载力检验。三是钢筋加工区防护棚顶部镝灯未用专用开关箱,总配电室旁一抽水泵从分配电箱接出且未接PE线(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外落地脚手架与模板支撑架用扣件固定在一起,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七:安顺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贵州省安顺市凯旋城二区HK栋商住楼工程,项目经理张声忠;建设单位为贵州嘉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金松;监理单位为安顺市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振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人工挖孔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桩基检测,钢筋进场复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重量偏差及最大力总伸长率检验。二是总配电柜内无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无明显可见分断点,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变幅小车防断绳装置、吊钩保险失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八: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省南京市西花岗保障房项目三标段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黄思忠;建设单位为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姚沈;监理单位为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范新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区域模板支架与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固定在一起,模板支架未设置扫地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作业面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主卷扬机钢丝绳安装错误,两根钢丝绳置于同一滑轮内。

案例九: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市悦鹏半岛公寓C地块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海涛;建设单位为上海悦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宇;监理单位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德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模板支架部分区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二是部分楼层楼板施工孔洞未封闭,作业层采光井、电梯井洞口周围及局部楼梯平台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台调直机外壳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0517-659等地块661-3-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赵威;建设单位为北京鎏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振;监理单位为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杜胜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多项资料由他人代签。二是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装置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三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未在临空侧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一:湖南朝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达尔登住宅小区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炳胜;建设单位为乌兰察布市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田彬;监理单位为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薛树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后浇带部位梁、板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二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三是塔式起重机急停开关无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白小平;建设单位为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于鸿;监理单位为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贞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后浇带模板支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框架柱受力钢筋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顶升套架检修平台撑杆固定螺栓变形,固定不牢,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三: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伟业?富强天玺二期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徐小海;建设单位为吉林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玉荣;监理单位为吉林五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亚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局部剪力墙所用单肢箍筋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

案例十四:吉林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创意中心写字楼工程,项目经理孙烨;建设单位为吉林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志翔;监理单位为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悬挑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主节点处的横向、纵向水平杆有拆除的现象,且架体拉结点设置数量不足,拉结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五:青海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2013年藏区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卫生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赵延智;建设单位为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马志强;监理单位为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复合地基压实系数检测频率不足,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单排落地钢管脚手架主节点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横向水平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加工机械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功能失效,底座斜支撑连接螺栓使用代用品、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六: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政府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班冬松;建设单位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建军;监理单位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建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地下防水工程材料、剪力墙边缘构件和梯柱箍筋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悬挑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采光井脚手架与结构间连墙件缺失较多,局部立杆接头处变形,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楼面洞口防护措施大量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七: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建省漳州市万益学府花园二期1号、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施新龙;建设单位为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燕芹;监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魏青。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附楼顶层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柱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密。二是预制方桩基础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及静载检测。

案例十八: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安厨大厦工程,项目经理张宏;建设单位为杭州安厨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华平;监理单位为浙江铭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梁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桩基静载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爬梯主要受力构件及连接件锈蚀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九: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普通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石成勇;建设单位为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负责人万光炬;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蔡国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房心回填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木垫板无钢底座,局部基础被破坏,无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机起重机起重臂杆件变形、开裂,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再建安置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标)11号楼,项目经理陈岳兵;建设单位为湘阴县金龙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聂辉;监理单位为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湛怀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砌体结构多处构造柱未设置,飘窗侧边墙体采用砌体砌筑,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多条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一: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南省三亚市君和君泰二期A区9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肖兵;建设单位为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岳武科;监理单位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方贵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连接所用焊剂等产品无合格证,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楼内非竖向洞口短边长度小于1500mm,未采用盖板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固定牢固,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二: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力高澜湖御景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张献民;建设单位为江西纳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谢开勇;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镇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采光井内脚手架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附着杆缺少螺栓,不符合规范要求。

必须要严抓。

近年来我国有什么重大工程事故?

2008年10月30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迪鑫阳光城3号楼工程项目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福建省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是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   10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城市港湾三期B、D、E区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浙江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单位是台州方远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台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月22日,河北省保定市乐凯佳苑5号住宅楼工程发生一起吊篮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该工程建设单位是保定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是保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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