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忠实义务是不是强制执行的义务
忠实义务是雇员对于雇主的一种职业道德,属于可实施的敦促措施。没有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忠实义务,但部分行业协会可能有相应规定。
忠实义务是指雇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要对雇主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自己对公司的一切工作尽心尽责。忠实义务作为一种职业道德,具有很高的道德义务。然而,从法律上来说,忠实义务不能被视为强制执行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雇员没有履行忠实义务,雇主仅能依靠合同的敦促措施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雇员的责任。因此,在雇佣时,雇主和雇员都应该清楚了解其在忠实义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行业协会可能会对忠实义务的履行提出更加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例如,律师和医生这类职业的协会,经常会对于其成员的忠实义务提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这些协会规定的违反,会导致职业信誉和专业资格的受损。因此,相较于一般行业来说,这类协会所制定的忠实义务有可能会拥有更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在什么情况下,雇员可以不遵守自己的忠实义务?虽然忠实义务是雇员在履行职责时的道德约束,但并不意味着雇员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忠实义务。如果雇主要求雇员违反法律、道德或职业规范的行为,或者雇主自身行为涉嫌违法,雇员可以拒绝执行相关的指示,但需要注意在法律上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和依据,如通过举报等方式来保护自身权益。
忠实义务虽然是雇员对于雇主的一种道德责任,但并不是一项强制执行的法律义务。在实践中,雇主和雇员都应该互相尊重,理解彼此在忠实义务方面的追求,并以敦促措施来规范双方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培训、违约责任等内容。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1、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
(1)完成劳动任务——最基本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遵守职业道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相关义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
1、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除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权不当而出现争议;
2、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面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
3、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一个劳动者的无条件义务,由于泄密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4、劳动者还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相关手续所需的重要文件,所以,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的一般原则。
1、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2、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方面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做到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这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则是使用该劳动力,劳动合同作为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合同,其所规定的条款相互之间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因此,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还需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发展,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为本单位发展献策出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用人单位爱护劳动者,体谅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需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有那些
(1)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既是公民的光荣职责,也是一种义务,特别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但建立起劳动关系,完成劳动任务就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2)遵守劳动纪律。如果没有劳动纪律,就不会有正常的生产秩序。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纪律包括各种规程和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等。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从某种意义上讲,遵守劳动纪律亦包括了这一内容。但鉴于劳动安全的重要性,有必要单独列出,作为劳动者必须遵守的一项义务。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指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忠实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为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发生事故后接受检查以及向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关举证等义务。
义务不能放弃,履行义务即要求劳动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能为某种行为,这是维护国家、集体、其他劳动者乃至于履行义务者的权利所必需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