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顺延一年是否还需要重新签订
续延劳动合同还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不续签合同自动延续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由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续签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岗位、职位、工资、保险、福利等内容的变化,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进行协商,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若原劳动合同中有部分内容仍适用,也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便于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2、续签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问题。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劳动者均可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此外, 合同到期 时,在用人单位处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也有权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部分劳动者是否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停工留薪期”或“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时期。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用工属于什么关系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 劳动关系 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看出,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续延。由于双方并无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约束,一方当事人可以径行终止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 、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合同到期一年还需要补签吗
法律主观:
一年合同到期之后不会自动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发出地方续签的询问函向劳动者确认,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一年到期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一年。这句话怎么理解
合同一年到期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一年是指合同期限届满且未经适当续签,但届满后双方仍继续履行本合同,则合同期限将自动续延一年。其不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属于变更原劳动合同,无需双方另行签订新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看劳动合同期限,若不想续签合同的应当及时终止用工。
法律分析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届满且未经适当续签,但届满后双方仍继续履行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将自动续延一年的,该约定未排除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未限制劳动者离职,不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为有效。如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合同,应在原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双方对于合同期限顺延一年的认可还是要建立在双方均同意按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才发生。劳动者未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而是以实际履行的方式认可了合同期限顺延一年,也并不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当属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无条件自动续延,而是有两个重要的前提:第一是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第二个是期满后双方仍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的约定本质上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变更了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进行变更。但如果双方已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亦无损劳动者利益的,应认定事实变更行为有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顺延一年,还需要重新签订吗
法律分析:应当续签。“自动顺延”这种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属于无效条款。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这种似确定又似不确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连续签到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自动顺延有效,将会侵犯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顺延合同需要书面签订吗
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