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合同无效是: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合同法第53条规定了五种无效情形,包括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重大误解、被迫签订合同、恶意串通和违反公序良俗,这些情形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无效: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三、被迫签订合同;四、恶意串通;五、违反公序良俗。首先,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性是显然的。比如,合同违反《合同法》的规定,或者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次,如果合同双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导致协议内容与当事人真实意愿严重不符,也会导致合同无效。再次,如果合同一方在被迫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也就是“一方因极度困难所迫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同样是无效的。此外,恶意串通也是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如果合同双方明显存在恶意串通,达成的协议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则合同是无效的。最后,如果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比如合同内容不道德、违反社会公德等,也会导致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双方发现已经签订的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发现已经签订的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协商解决,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协商结果。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已经履行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重大误解、被迫签订合同、恶意串通和违反公序良俗等五种情形之一的,都是无效的。在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合同法的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哪些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无效合同发生的原因划分,无效合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才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对于违法的合同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无效情形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合同无效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效;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4、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主张合同无效 的法律依据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