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特征有什么呢(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结构及特点介绍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简介:
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指出租房屋的人和租住房屋的人签订的一种合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他就是一个人以个人的名义租住出租人的房屋而签订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有固定的各式以及模板,但是在具体的内容上租赁人和出租人可以有具体的修改。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很多的部分,有租赁人以及出租人的义务以及权力等等。已经签订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结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结构是比较复杂的,它包括很多的内容。首先就是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标题,一般的标题就是简单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接下来就是明确签订合同的主体,就是租赁者和出租这的名字、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这里一般用甲方和乙方来代替。然后就是明确写出房屋的情况,需要具体的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以及结构家具配置等等等具体情况。接下来就是写明各个主体的义务以及权力。最后签字盖章。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法律性。因为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根据国家《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而签订的,所以他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个特点就是自愿性。房屋的租赁完全是一件自愿的事情,只有自愿签订的合同才会生效。
租赁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意思是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租赁不仅局限于租房,还有一些物品,比如机械设备,都能够选择租赁的方式。通过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说会获取一定的收入,另也可能会带来纳税的利益。
租赁双方需要签订租赁的合同,在合同当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租赁的时间。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
(1)租赁一般采用融通设备使用权的租赁方式,以达到融通资产的主要目的。对出租人来说,它是一种金融投资的新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它是一种筹措设备的新方式;
(2)租赁设备的使用限于工商业、公共事业和其他事业,排除个人消费用途;
(3)租金是融通资金的代价,具有贷款本息的性质;
(4)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
关于房租租赁合同特征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关于租赁合同特征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和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承租人不能永久使用租赁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相比具有这些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其特征体现在: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特征及双方当事人的义务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的特征: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