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合同指的是什么合同(代理人合同模板)
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代理合同的意思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就代理达成合意,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 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3.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有关当事人的承诺不同。 代理关系中的授予代理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发生了授权的效力,代理人便因此而取得代理权。因此,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方可。 4.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三方当事人。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从上述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的区别,我们自然地会得出结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系基于代理权,而代理权的授予,可以基于委托、承揽、雇佣和合伙等法律关系而进行。也可以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通过指定而产生。由此观之,代理并非一定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同时,委托合同亦非一定含有代理权之授予。在委托处理有经济意义的行为或单纯的事实行为时,委托人没有必要授予受托人以代理权。即使是委托处理民事法律行为,受托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而不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委托人亦可以不授予代理权。
什么是人事代理合同
法律主观: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员工筛选面试及招聘管理、负责招聘流程设计及会场安排;员工入职体检、岗前职业安全培训及技能提高培训;企业社保帐户开户及转移、变更及年检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残疾人保障金服务;企业公积金账户开会、员工公积金手续转移、启封、封存、缴费手续的办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薪酬管理、薪资调查、代发薪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申报工作;员工离职管理、代办离职手续及退工事宜;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员工关系协调处理服务;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背景调查服务;员工工伤申报、理赔、慰问、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法律客观:
人事代理合同书代理机构:浙江省衢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个人身份证号码: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12、协调流动争议;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六、甲方有如下责任: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七、乙方有如下责任: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负责人:XX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代理合同可以享有销售权利和再放代理的权利。而代理销售合同,只能享受销售权利。
这两类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在代销合同中,代销人对代销物能否销得出去不承担风险责任,购销合同中,所销售物品转移给需方后,能否销售出去,供方不承担风险。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内容有个清楚的约定,如属代销合同,就应约定代销费用、代销条件等内容。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
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具体的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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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需要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承担,达成合意,就可以达成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需要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承担,达成合意,就可以达成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二、应该如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流程如下:
1、审慎选择代理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7、转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