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如何行使)
如何行使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正确的方式具体详情如下:
1、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
2、与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撤销权;
3、债权人的撤销权;
4、遗嘱的撤销权;
5、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
6、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7、业主的撤销权;
8、股东的撤销权;
9、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如何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任意撤销权需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赠与合同、承揽合同等。行使的条件是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我国民法中的撤销权及行使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包括:1、被欺诈签订的合同;2、被胁迫签订的合同;3、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4、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一般的行使期间是一年,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其撤销权行使期间为9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一)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几种合同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此种撤销权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 (二)与无权 代理 人订立合同的撤销权 对于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只需私下行使即可,不需要通过 诉讼 。 (三) 债权人 的撤销权 因 债务人 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也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四) 遗嘱 的撤销权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 ,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此种撤销权的行使私下进行即可,无需通过法院诉讼。 (五) 可撤销婚姻 的撤销权 因胁迫 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种撤销权的行使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两种途径皆可。 (六) 赠与合同 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分两种。 1.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此为任意撤销权。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 扶养 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为法定撤销权。以上撤销的行使,通知对方即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6868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 继承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七)业主的撤销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八)股东的撤销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 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九)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未行使,或者明确表示自己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二、赠与 合同撤销 权行使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赠与撤销权的行使程序,这就造成了其行使方式和行使途径的随意性,加大其可操作的空间范围,也容易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区分赠与撤销权行使的任意性、法定性或授权性而规范其行使的程序。 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程序 从理论上讲,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因其“任意性”而有更多的选择,既可采取明示方式也可采取默示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 但是,为了维护赠与合同的严肃性,应对默示方式进行限定性适用,例如,对于到期未交付赠与物的行为,不能当然推定其为撤销的行为;对于交付期限届至之前赠与人有偿转让的行为则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撤销或非撤销的行为,关键看赠与人是否具备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则可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定为撤销的行为,而应认定为预期违约行为。 2、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的行使程序 由于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适用于不可任意撤销的合同,且其行使后果涉及赠与物的返还,所以,应明确其行使方式仅以明示方式或通过法院和仲裁机构进行,排除默示方式的适用。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还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从理论上讲,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既可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采取默示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权利。关键还是要看赠与人是否具备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的话,就可以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定为撤销的行为,而应认定为预期违约行为。
如何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行使任意撤销权,对动产,在支付之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了就不能够撤销了。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撤销权行使的情形
法律主观: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未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而引起的撤销权。,4.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5.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6.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7.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8.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撤销权的含义有:,1.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2.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示意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法定、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何行使法定撤销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