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违约金的诉讼期是多久
开发商逾期交房赔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主观:
逾期交房 违约金 诉讼时效 是三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违约金超过三年的诉讼期
法律主观:一、违约金的追诉期限是几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二、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有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追究房产公司逾期交房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持续侵权行为之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终了计算的规定,并不适用买房人追究房产公司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前者应以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起算点,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并不是说一旦超过2年时间,买受人就一概丧失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而是应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按合同总价款固定比例支付买受人违约金”。那么从债权的角度分析,此时的违约金是一个可以确定的数额,属于一时性债权,应当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二)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需向购房人支付房款总价固定比例的违约金”。此时的违约金属于一种继续性债权,它是按日计算并支付的,即违约一日就有第一日的违约金,违约二日便有第二日的违约金,每日单独发生的违约金从债法的角度讲叫个别性债权,因此每日发生的个别违约金债权应当单独计算诉讼时效。
商品房合同违约的情况1、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是最常见的违约情况。商品房合同中通常会以“交付日期”、“交付条件”来明确案涉房产的交房日,同时在“违约责任”或“逾期交房责任”中对违约责任的认定进行明确。
2、逾期办理权属登记
在购房交易达成后,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一般在合同会约定房地产公司应于交付房屋之日多少日之内为业主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如果开发商未及时为业主办理,则是违约。
3、违约金约定条款争议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还存在违约重合的情形。如同时出现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这种情况下,违约金该如何适用?
该类情形下,法院通常认为逾期交房与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均系由出卖人同一行为造成,如要求其基于同一行为在同一时间段内承担两项违约责任,则加重了出卖方的违约责任。对于重复期间的违约金,买受人有权任选两项违约责任之一进行赔偿,买受人坚持主张两项违约金的,应择一高标准予以支持。
合同违约后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主观:
一、合同违约后多久可以起诉
对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守约方随时都可以起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起诉,但注意不要超过 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1 、 买卖合同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 、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3 、施工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合同违约的五种救济方法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发生违约后,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1 、继续履行,合同违约会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履行发生了困难,此时权利人可以请求违约责任人继续履行合同。
2 、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会造成权利人遭受重大的损失,此时,权利人可以督促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来减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 、赔偿损失 又称“损害赔偿” , 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 , 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4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 、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对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守约方随时都可以起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起诉,但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违约金超过三年的还能起诉吗
违约金超过了三年还能起诉。
违约金超过三年也还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么,你会败诉。此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房开主张过违约金的情况,诉讼时效是中断的,有可能你的诉求还在诉讼时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
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时业主应注意什么
1、质量问题要提防:
在没有入住使用之前,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是很难了解到住宅的质量如何的。而且大多数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知识,因此,买房人在入住之前,必须要求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
当房屋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有开发商维修,过了保修期或者咨询律师后发现保修期规定不合理也要与开发商协商,注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解决。
2、物业管理纠纷:
小区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以后生活的舒适情况。当前,也有一些物业公司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利用不明确、不详尽的文字表述设下陷阱,导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无法实现对等,也使得一些业主不知不觉地“违反”了约定。
维权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太少,不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怎么办。
对于逾期交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约定,比如:逾期一天按照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几支付违约金,这是常见的违约责任方式,但开发商可能会有一个兜底条款,就是违约金多不能超过多少。
有时候,开发商逾期交房时间较长,完全按照这个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明显是不公平的,根据《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对于如何界定购房者的损失。
购房者的在逾期交房中损失,可以根据《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