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呢(贷款担保人怎么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方。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风险主要取决于担保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风险相对较低,但是也要注意以下几点: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或者债务人破产,或者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那么保证人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
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那么以主履行期满后六个月计算保证期。
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那么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那么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相对较高,但是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那么以主履行期满后六个月计算保证期。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叫做最高额担保。最高额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对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或者对一定数额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超过约定的最高额2。最高额担保的风险取决于最高额的大小,但是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债权人未在最高额担保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最高额担保期间,那么以主履行期满后六个月计算最高额担保期。
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那么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那么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论哪种担保方式,贷款担保人都要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主借款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导致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担保行为,那么保证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借款人借新还旧,导致保证人产生错误的认识,那么也可以视为重大误解或者欺诈,申请撤销担保行为。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在特殊情况下都有偿清债务的责任。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的风险主要如下:
1、债务人无法或恶意拖延欠款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替债务人偿还欠款;
2、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银行有权将担保人告上法庭,起诉你,影响个人信用;
3、债务人不还债务,而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欠款太多,有可能导致你破产、生活窘迫。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如果你的朋友还不上了,银行会要求你协助找人还款,如果实在还不上了,执行房子或是要求你还款.在你做担保期间你也可以做贷款.担保期间指从你朋友开始贷款一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这个期间你都有担保人的义务.你得确定下你是帮朋友担保还是以借款人的身份帮他借贷款,要是替他借款贷的话就是相当于你借的贷款,不还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真的会影响一生。你给做担保的话,你的征信有可能也会体现出来。建议你没有十分的把握最好不要担保。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
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
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相当重大,他们需要为借款人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承担起还款的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担保人就需要代其偿还,以避免银行或贷款机构出现损失。因此,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需要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和风险,以确保自己能够承担起这份责任。
此外,担保人的责任还包括监督借款人按时还款,确保借款人不出现逾期或欠款等情况。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或欠款,担保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催收,以避免损失扩大化。
同时,担保人还需要保持与借款人和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和贷款机构的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担保责任得到充分履行。
总之,贷款担保人的责任非常重大,需要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和风险,并承担起监督借款人按时还款的责任,以确保银行或贷款机构不会出现损失。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也即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没有在履行期届满时履行时,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者连带保证人追诉。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借贷担保,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第一、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第二、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第三、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既然担保,那么担保人需要担负哪些责任呢?我就将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经过整理后阐述如下,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疑答惑。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此,生活中我们并不可以随意的去为别人提供担保,在为被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站的专业律师。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拓展资料: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贷款担保人_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
一、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
1、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解除担保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赔偿责任。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其中,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来说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按偿还期不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偿还方式不同,贷款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人可以帮贷款人还款吗
担保人不一定要帮贷款人还款。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征信有影响吗?
主贷人逾期担保人影响征信。当主贷人逾期后,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和保证责任,担保人将代替主贷人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款,将被银行视为担保人逾期,则担保人的逾期记录也会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具有追偿权利,可以向主贷人发起追偿,或者是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相应的欠款份额(如有)。
担保人在为他人担保时,需要充分考虑,担保存在客观风险,若非必要,不要为他人担保。如果主贷人按时还款,则不会影响担保人;如果主贷人逾期或拒不归还欠款,则担保人需要为其归还欠款。
如果担保人拒不归还欠款,则担保人将被银行视为逾期,逾期记录会被银行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影响信用。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扩展资料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