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不续签呢
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签合同了
一、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怎么办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1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会存在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一拍两散的结局,那么针对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进行赔偿有如下说法: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在次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保护,劳动者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特别重大的过错,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必然要支付的;
果是劳动者在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合同,可能也会存在多种情形:其一是用人单位在下一份劳动合同中有列明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或者是故意调低薪资水平,使得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这一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是单位以间接的手段逼迫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予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固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下一份劳动合同中表示愿意支付更多的劳动报酬挽留劳动者,但是劳动者还是不与续签,那么单位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劳动者自愿不续签合同且用人单位在待遇有所增加的情形下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续签,则不需要签订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一般来说,单位都是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法律主观:
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 即可 办理离职手续 走人,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扣员工工资,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条件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不续签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做法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签并主张经济补偿。
擅自单方面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应予补发差额。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不续签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单位不需要补偿劳动者,反之单位则要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临近退休合同期满,可以不续签吗
员工临近退休合同期满,可以不续签。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只签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后决定期的表现如何然后决定是否签定劳动合同。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1.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离职手续。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办理流程是什么? 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2、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
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总结: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写明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反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能不签字吗
合同到期员工不签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有些员工不想要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于是就会跟单位说明自己不续签的想法。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劳动合同,涉及到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续签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利用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当然可以不续签,劳资双方都有不续签的这种决定权,但相对来说,如果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提出了不续签,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结合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职工决定不续签的,那就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就行了。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可以,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主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劳动关系的种类: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按职业分类,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劳动关系。
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本质上对职工个人的劳动关系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员工不需要患得患失的认为合同到期就有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这种境地。而且,并不是只要员工提出来的不续签,公司就绝对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了,如果公司是以降低工资待遇及其他的手段迫使员工不续签的,也得赔偿。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可以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的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同样遵循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当然可以不续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公司和员工为例,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条件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录取了员工之后,就产生了 劳动关系 ,就需要 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 劳动合同 也是有期限的,有的人签订了三年,有的人签订了五年。如果劳动 合同到期 之后,就要考虑续签和不续签的问题了,所以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 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 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 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 离职手续 ,结清 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合同到期是公司表示不再与你的这个同事续签劳动合同的,因此需要向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由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因此,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的规定,经济补偿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补充问题1995年实施《劳动法》以后,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 临时工 的用工形式已不复存在,所有职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不过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而已。而按照相关规定, 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 工龄 。 综上所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条件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不愿意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另外一种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就需要提前一个月来和职员确认这件事情,以免耽误招聘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