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婚彩礼纠纷离婚案例(离婚因彩礼纠纷会不会判离婚)
大龄男女闪婚不到一年,妻子便闹离婚,丈夫:把20万彩礼退给我
曾经看到过一句这样的话:我一个星期就闪婚了,年轻气盛原本儿戏婚姻,结果被婚姻儿戏。
虽然不知道这位朋友当时写下这句话的心情是怎样的,但是能猜测到他一定因为自己草率对待婚姻,而经历过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或者正在深受不幸福婚姻的困扰。
生活中,其实像这位朋友一样把婚姻当儿戏的人不在少数。他们有的是因为年轻气盛,在一时冲动下做出闪婚的决定;有的是基于自己的年龄大了,迫于各种压力之下,就随便找个人闪婚。而大部分闪婚夫妻,最后都很难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
巴尔扎克曾说:夫妻间是应由相互认识而了解,进而由彼此容忍而敬爱,才能维持一个美满的婚姻。
而那些闪婚的人却忽略了这些,他们在刚认识不久,还没有好好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便草率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在毫无感情基础的情况下,便仓促地走进婚姻。最后却因为当初的缺乏了解,而无法容忍对方的某些缺点,让婚姻很快就亮起了红灯。
01
家住福州的40岁男子阿春,去年6月份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38岁女子阿琴。交往一个月后,阿春家给了阿琴20万彩礼,两人便登记结了婚。10月份,阿春家正式举办了婚宴,两个大龄男女的婚姻也算是在闪婚后尘埃落定。
新婚燕尔,本该是夫妻俩最甜蜜最幸福的时刻,可他们在办完婚宴后,阿琴只在家里住了两天就回了娘家。过了一段时间后,阿琴跟阿春说在外面找了份工作。阿春当时欣然同意,并叮嘱阿琴先安心做着,如果做不好就回家来。
到了年底的时候,阿琴回家来过年,阿春很高兴,因为这是他们夫妻俩结婚后的第二次团聚。可让他感到失望的是,阿琴只在家里住了四五天又回了娘家,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在今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阿春都有特意叫阿琴回家过节,可她刚开始时说是工作很忙走不开,接下来干脆说不回家,然后便闹起了离婚的要求。
两个人刚结婚不久,还没有完全进入婚姻生活状态,就被要求离婚,让阿春无法接受。为了挽回自己的婚姻,他邀请了帮帮团的胖姐一起前往岳父母家,希望能把妻子接回来好好过日子。
刚见面,胖姐就率先说明来意,希望能帮他们把婚姻问题调解好。可阿琴却快言快语地说:不用了,我都已经跟他说了,到时候我会直接找律师,去法院起诉离婚。再说我觉得跟他们没办法调解,因为他们反正听不进去,直接去法院好了。
胖姐见阿琴态度明确,便询问她要离婚的具体原因。阿琴拔高声音说:生孩子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吗?所有人都来问我什么时候生孩子,他觉得无所谓,可我觉得有所谓,我结婚是为了成立家庭,他给不了我一个完整的家庭,精神上没有,生活上也没有,让我怎么办?
阿琴这番无头无尾的话,把胖姐听糊涂了,这两个人明明已经结婚组成了家庭,怎么会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呢?
阿琴接着补充说:毕竟双方都觉得年纪大了,那时候他们家一直催,所以才很早就去把结婚证领了。刚结婚时还可以,后面因为他不行,过不了夫妻生活,我生不了孩子,他还要吼我。
听到这里,胖姐总算了解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阿春和阿琴因为年龄比较大的缘故,从相亲到结婚前只接触了两三次,就把结婚证领了。
婚后,阿琴急于想要怀孕生孩子,而阿春不但过不了夫妻生活,让她怀不上孩子,还对她态度不友善。可这怀孕的事情也得看时机,不是说想怀上就能怀上的呀!
这时,阿琴又接着说:我为了能尽快生孩子,一直都在积极备孕,还吃了三四个月中药,可结果是他却不行。他虽然没讲过自己有不能生育的问题,但我知道他肯定生不了。有一次,我跟他说“这两天是排卵期”,他却说“排卵期怎么了”,然后躺在那边睡了,他根本就没办法过夫妻生活,你说让我怎么办?我就不能再去找一个正常的男人过日子吗?
从阿琴的诉说中,了解到她现在迫切想要生一个孩子。虽然觉得她的需求有点过于急躁,但还是能理解。
毕竟一个38岁的女人,就算现在怀上了孩子,也算是有风险的高龄产妇。如果丈夫还不行,那么她就会觉得自己根本就看不到当母亲的希望。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她怀孕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而生产的风险却会成倍增长。
02
胖姐听了阿琴的心里话后,也终于明白了她婚后所受的委屈,也能理解她急于想要离婚的心情。可当胖姐来到门外跟阿春沟通时,阿春却十分委屈地说:我绝对没有问题,为了这个事情我还去医院做了检查。
说话间,阿春拿出了医院的检查报告,证明自己的身体很正常。可阿琴却说:他有没有问题,那是他的事情,反正他自己永远都会说他没病,他只是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而已,那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们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时间了,总共才过了四、五次夫妻生活,而且每次都是我要求的,我要不主动,根本就没有夫妻生活。
阿琴的话让胖姐感到不可置信,而阿春解释说:我本身有痛风病,一直在吃药,副作用肯定很大,担心这个时候怀孩子不好,可她就是着急得很。再说,我们结婚后,在一起相处总共不到10天,怎么可能马上要到孩子呢?
原来,阿春认为妻子想尽快把孩子生下来的想法不切实际,因为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太少,彼此之间几乎还是陌生状态。再说过夫妻生活需要有感情基础,需要双方都在自愿的情况下才行,并不是单方面就可以的。
看来,阿春并不是不行,他只是想先把感情培养起来,然后慢慢进入状态。而妻子的强烈要求和主动出击,不仅没有点燃他的欲望,反而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从而产生了抗拒心理。
事情了解到这儿,胖姐也表示能理解他们各自所承受的压力。可阿琴委屈地说:我也知道,我们毕竟是相亲认识的,需要培养感情。可如果他不跟我过夫妻生活,怎么培养感情?刚开始时,我就跟他说过,要么对我好一点,要么赶紧生个小孩,我可以看在孩子的面上不跟他闹,既然他两点都做不到,那我还能怎么办呢?
阿琴还说,婚后在外面打工时,为了培养夫妻感情,她经常主动跟丈夫发信息沟通,可丈夫却每次都是不理不睬。丈夫平时也很少打电话给她,只有被他父母逼得没办法了,才会跟她联系,或者来她工作的地方看看,问她要不要回家。
胖姐看了阿琴翻出来的聊天记录,发现里面显示的确实只有阿琴大段大段发给阿春的文字信息,没有看到阿春做出任何回应。
阿春却解释说,过年之前,他也曾每隔两三天给妻子打个电话,可妻子却除了喝醉酒后会主动给他打电话外,平时从来都没有给他打过电话,因此他后来也心灰意冷了。而妻子发的那些短信都是她喝醉酒后发过来的,所以他没有理睬。
可从短信内容来看,胖姐觉得逻辑清晰,事实明确,并不像是醉酒后的胡言乱语。阿琴解释说,她偶尔会和朋友出去聚一下,几杯酒下肚后,就会忍不住给丈夫打电话,找他吵闹。可丈夫的做法却更加绝情,他不但挂掉电话,还把手机关机,连给她发泄一下情绪的机会都没有。
对于不接听电话的事情,阿春解释说是因为他的性格本来就比较内向,不善于与人沟通。再加上他心里还藏着一件令他很不痛快的事情。
原来,在过年期间,阿春送妻子回娘家后,一个人转回家里时,妻子没有打电话过来问他是否平安到家。他认为作为正常夫妻,这是最起码的关心,可妻子却没有做到,所以他后来也不太愿意和妻子通电话。
真让人意想不到,阿春嘴上说要和妻子先培养感情,才能有和谐的夫妻生活。可实际上,他不但没有抓住一切机会和妻子好好培养感情,反而还斤斤计较,因为一次失望便赌气浪费了后面的所有可以交流的机会。
03
一段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在婚后首先应该做的是,夫妻俩要通过多多交流来了解对方,然后要渐渐步入恋爱的阶段,只有把感情建立起来了,婚姻才会稳定幸福。
而阿琴却冲丈夫说:十天半个月不联系,偶尔打一次电话,怎么能培养感情?再说每次都是要求我回去,你怎么不过来看我?我每次都要转换三四次车才到家,你怎么不开车过来接我一下?
阿春显得很委屈地说,他有一次特地跑过去劝妻子回家,可妻子就是不愿意回家。后来,他便叫了一些亲戚一起过去请妻子回家,可妻子还是不愿意回来。情急之下,两个人便闹掰了。
在阿春看来,他多次接妻子回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可阿琴却说丈夫每次来接她回家,都带着一大堆亲戚过来,让她心里感到很害怕。她说就算自己当着亲戚的面,给足丈夫面子,给他台阶下,跟他回家,可她一个人夹在那么多亲戚里面,心里也会感到很不踏实。
事情沟通到这儿,阿琴说她急着要做一家人的午饭,只能等吃过饭后再接着聊,胖姐和阿春只好退到门外,而阿琴立刻就把大门关上了。
大家在外面等了两个多小时后,估计阿琴他们应该吃完饭了,便上去敲门。阿琴在里面把门打开一点点后,冲丈夫说:我都说了法庭上见,我不想跟你说话,也不想跟你吵架,再说,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阿春站在门边好言好语地问她:“我现在劝你回去,你回不回去?”胖姐也在一旁试图劝说阿琴能静下心来,继续好好沟通,把夫妻之间的矛盾化解开来。
却不料阿琴大发脾气地说:我都说了起诉离婚,你听不懂吗?跟这种男人我看不到未来,我的眼前都是黑暗的,但凡对我好一点,我也不会这样子。
这时,阿春也失去了耐心,他忍不住冲妻子吼道:你也不看一下,你自己是什么角色?
一句话将阿琴彻底激怒,她气愤地丢下一句“你不是不行,而是一直都对我没兴趣,所以我不想跟你说什么了”后,便再次把门紧紧地关上了。这一次,她不仅把丈夫关在了门外,同时也把自己关在了这场婚姻的门外。
事已至此,阿春心里也知道再做任何努力都是枉然,便对胖姐说:妻子既然坚持要离婚,劝回去也没用了,只希望妻子能把那20万彩礼,和婚宴上的5万见面礼退给我一点。因为为了结这个婚,我当时借了十几万外债。
当胖姐再次去敲门,想和阿琴聊聊关于彩礼退还的事情时,阿琴却隔着门说“我不想和你们聊”。胖姐只好找到阿琴的父亲,告诉他关于彩礼该不该退还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并希望他能去屋子里和阿琴好好沟通一下,然后给阿春一个满意的答复。
可等待到最后,阿琴的父亲和女儿的沟通结果依然是一句“所有的事情都到法庭上去说”。既然阿琴如此决绝,阿春也只能等待她起诉后,去法院提自己的诉求了。这段仓促开始的婚姻,就这样黯然落幕了。
04
一位心理咨询师说:经营婚姻最好的时机是在结婚前,那就是积极地去恋爱。
可在这个婚恋自由的大好时代,许多年轻人却因为快节奏的生活、忙碌的工作和各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变得有些麻木,失去了追求爱情的积极性,然后在突然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动的人时,便满怀信心地选择闪婚,结果却反被婚姻“啪啪”打了脸。
还有一部分人找来找去后,始终都没有遇到那个能走进婚姻的人,不得不让自己加入到了未婚大龄男女的行列。然后为了完成组建家庭的“任务”,随便找一个人闪婚,生子,过日子。殊不知,这种“凑合式”婚姻经营起来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基本上没有什么幸福可言。
阿春和阿琴这段失败的婚姻,就是证明闪婚难以获得幸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他们连对方最起码的需求都不了解,就匆忙结了婚。
婚后才知道,阿琴最迫切的需求是马上怀孕生孩子,而阿春却想要一份循序渐进的感情,生孩子只是顺其自然的事情。最终因为两个人的目标无法统一,才让婚姻快速走向失败。究其根本原因,除了婚前缺乏了解外,还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恩格斯曾说: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婚姻不是儿戏。它首先需要彼此之间通过深入了解,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后,才能思考结婚的问题。当弄明白了何为婚姻,为何要结婚时,便可以决定自己要不要走进婚姻的殿堂。
婚姻是感情的一种延续和固定,而感情是婚姻最重要的前提和保障。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和情况,都不能随便找一个人快速完成婚姻大事。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结婚对象的不负责任,其结果也很难得到圆满,甚至还有可能输掉自己后半生的幸福。
结语
婚姻说到底只是一个形式,结婚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得到一份真挚的爱,和一种温馨的幸福感。所以,我们不妨在婚前多花一些时间去互相了解,去建立起深厚感情。幸福婚姻的诀窍就是:选择和彼此都真正认同的那个人结婚。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而勉强自己和一个还不够了解的人结婚,其实就是一种委屈自己的表现。当真正生活在一起后,这种内心的委屈感,会让你很难去接纳对方这个人,也更加难以忍受对方身上的缺点。在双方都无法接纳和包容对方的情况下,婚姻便很难经营下去。
也许有人会认为,风花雪月的浪漫爱情只是少年时代懵懂无知的追求,而婚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现实生活,只要能将就着过日子就行了。
毋庸置疑的是,婚姻确实是现实的,但这个现实因素却不是全部因素,不能把它扩大化和绝对化。我们一定要相信:婚姻必须得建立在互相了解和感情深厚的基础上,为了结婚而闪婚的夫妻是很难获得幸福的。
彩礼20万结婚一年半离婚案例
法律主观:
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 办理结婚登记 ,给付彩礼的一方 要求返还彩礼 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子结婚两年闹离婚,丈夫索退彩礼获支持,后来怎样?
这件事发生在福建省漳浦县。张和他的妻子李因为感情不好结婚后不久就分居了,他们没有孩子。这段婚姻勉强维持了两年,李于2021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的婚姻关系。李认为我和张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婚姻形同虚设,应准予离婚。然而,她的丈夫张后来提起反诉,称她因结婚将支付一大笔彩礼,如果她离婚,李应退还全部彩礼。
经漳浦县法院核实,张与李婚后确实感情破裂,张结婚时还向支付了一大笔彩礼。张的彩礼支付虽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但并不符合“婚前支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情况。为了处理这一矛盾,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停止调解,发动李妥善返还彩礼,张要求减少彩礼返还金额,但双方均拒绝让步,调解陷入僵局。张浦县法院因无法调解胜诉,于2021年3月底准予双方离婚,李返还张彩礼3万元。
但判决后,李提出异议,不同意返还彩礼的部分判决结果,认为违背当前社会习俗,不合理。张认为判决金额太小。但感谢法务官的法律解释,李于2021年5月6日返还了张的3万元彩礼。清官断家务事真的很难,婚姻情感最难。彩礼离婚案在法治理论中比较少见,所以此案还是有一定典型意义的。结婚彩礼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社会习俗,但应该算是一种“陋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又悄然出现,呈愈演愈烈之势。一些中央甚至婚姻彩礼已经涨到天价,这不仅让农村适婚青年难以娶妻。从很多案例来看,彩礼纠缠引发的刑事案件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第一,彩礼到底该不该取消?这是社会争议的焦点。一种想法是,婚姻的彩礼应该作为一种习俗保留下来,这是对女方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女方的一种保障,不应该取消。另一种观点认为,婚约的彩礼增加了男方家庭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增添了利益色彩,使原本纯粹的婚姻关系变成了生意,不符合社会价值取向,也给社会增添了混乱,应该坚决废除。
哪个概念更符合社会实践和群众价值观?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婚姻是感情的升华,当然不是金钱的买卖。在对方能力范围内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是真挚感情的表现。但是,这个需求要把握好。如果超过这个程度,应该不支持。
中国是礼仪之邦,彩礼从周朝就开始流行,但从根本上说是有意义的。即使在封建时代,彩礼也是用少量的钱和带有明显地方婚礼特色的礼物合成的,以示对女方的尊重。但进入新世纪后,在一些富人的推动下,彩礼上涨,用金钱来表达,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示范效应,甚至将彩礼演变成了一种婚姻形式,违背了先民创造彩礼的初衷。作者认为应该废除。
二、结婚彩礼与理想法律冲突?《民法典》实施前,《婚姻法》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彩礼。同时,对于结婚仪式的规定仅限于婚姻失败后返还彩礼的情况,规定了返还彩礼的细节,并理解为“双方未办理退婚手续;双方办理解除婚姻手续但不同居的;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艰难。有几种情况,彩礼是要退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释放出的信号是,婚姻法并没有忽视彩礼的存在,但并没有停止彩礼的支付。不构成结婚硬性条件或者婚后“生活困难”的,应返还彩礼。在肯定男方“命苦”方面也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是指依靠个人财富和离婚时获得的财富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的生死水平。
《民法典》出台后,虽然没有明文禁止彩礼,但《民法典》1024条规定“停止通过婚姻取得财产”,也就是说,停止以任何方式通过婚姻敛财的行为,当然也包括彩礼的取得。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一方自愿适度给予,就不应该停止。
本案中,张给李的彩礼明显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将双方的婚姻关系和感情因素割裂开来,可以认定是典型的双方都离婚的离婚案件,李应返还超出张支付能力的部分彩礼,而不仅仅是“支付彩礼使生活艰难”的条件。因此,认定李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
3.彩礼有哪些,应该怎么退?在订婚彩礼纠纷中,很多男性在收回彩礼的过程中把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彩礼中,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司法理论上,彩礼应该是一种礼物,但不是亲属之间的免费礼物,而是有条件的礼物,即男方给的彩礼,女方应该嫁给他。
说到认彩礼很容易搞混。男方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发泄自己的不满,往往会统计“结婚”前后的婚宴和生活费,以及恋爱过程中的礼物和代币,以及女孩子吃饭看电影的钱,显然有点过了。
法律认可的彩礼通常是彩礼,也有珠宝、家电、房产、汽车等非货币彩礼。这些都可以认定为彩礼,或者返还,或者以一定价格补偿给男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男方提供的。但在恋爱过程中,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礼物,用于人际交往的宴请等。,都不适合算彩礼。
婚姻产生家庭,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庭的强大能力构筑了社会基层的强大基础,婚姻的彩礼也不是小事。相信正在成长的新一代年轻人可以理性看待,是没有任何利益纠葛的真爱,还是订婚和彩礼纠缠累积的利益婚姻。
男子离婚因收入低想要回18万彩礼,法院:返还其中8万!如何解读其判决?
我觉得该判决比较合理,首先这对夫妻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而且选择离婚,双方都有过错,男子当初花了18万将女子娶回家,该彩礼已经超过了范围。近两年,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存在天价彩礼情况出现,就算是自愿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判决,女方返还8万彩礼也很正常。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事情发生在福建三明,2020年9月份,刘某与严某在经纪人的介绍下认识并结婚,结婚时,刘某给了严某18.6万彩礼,之后两人便共同生活在一起。后来因为性格,但原因发生诸多矛盾,很快两人觉得不适合在一起,并在2021年12月份离婚。离婚后双方又因为彩礼问题发生纠纷,记得拿回彩礼,刘某将闫某一家人告上法院,要求严某返还所有产品。 审理发现刘某主要从事安保工作,收入水平本来就很低,综合考虑作出以上判决。
对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我觉得这件事女方肯定没有亏,严某与刘某结为夫妻,双方都共同付出了时间与金钱,不过相对严某来说,刘某明显付出了更多代价,为了保证婚姻公平,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确实有必要让女方返还部分彩礼。而且我还觉得返还8万彩礼未免太少了,连一半都没有到,万一有心之人通过这件事发现了商机以后,故意假结婚骗取彩礼,对男性同胞来说实在不公平。
所以无论是男女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都应该深思熟虑,不要被任何外界影响匆匆忙忙结婚。幸好这对夫妻还没有孩子,否则要面临争夺抚养权的问题,而且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伤害。结婚不仅是为了自己考虑,同样也是为下一代幸福着想。
闪婚一年离婚欲要回20万彩礼,法院判女方返还11万,这一判决合理吗?
这一判决是比较合理的,男方给女方的20万彩礼是其父亲从亲戚及第三方借来的,家中已经负债累累。这个情形就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件,法院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女方返还男方11万彩礼和三金。
在这次事件中,男方已经32岁了,家中的父母与亲戚都在催促,经过媒婆介绍就认识了女方,两个人加了微信聊了几次天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双方父母就开始筹备起了婚事。之后两人在线下见了面,刚开始的时候女方过生日,男方在微信上发了数额比较大的红包,分别是888元和9999元。可能是看到男方出手比较大方,也可能是想到自己也要结婚了,所以女方就和男方再见面之后的9天闪婚了。男方在刚认识时候说的经营的奶茶店早就倒闭了,结婚之后也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并且也没有上当初承诺的一样买房买车。这就让女方很不舒服,并且还要和男方父母一起挤在出租屋内生活,之后女方就搬出去单独生活了。
上面交代了事情发生的背景,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多次想挽回女方,但女方也是不想的,所以男方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让其返还全部的彩礼。女方也是很伤心的,认为自己在结婚后根本没有得到相应的对待,表示自己是同意离婚的,三金也可以返还,但只可以退还2万元的彩礼。经过沟通就出现了以上的情况,法院也下了最终的判决。如今社会是越来越开放了,人们的包容性也越来越强,但结婚毕竟是一件大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的,最好不要进行闪婚。
如果想让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后生活的比较和谐,女方最好不要索取重额的彩礼,除非可以给予对应的嫁妆。
夫妻结婚半年后离婚,女方主动退18.8万彩礼,如何评价女方的举动?
我认为女方的举动非常值得赞赏,其行为让这段失败的婚姻断的干干净净。
夫妻结婚半年后离婚,女方主动退18.8万彩礼!
该事件发生在安徽亳州,一名女子刚结婚半年时间,两人因情感破裂而离婚。该女子将18.8万元彩礼全部退还给男方家庭,甚至在退还过程中将男方送给他的很多礼品也全部退还,甚至还包括一块猪肉。
这一举动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一做法非常有格局,离婚就应该断的干干净净,也有网友认为这种做法是证明了这名女子在感情中太过失望寒心。
我认为女方的举动值得赞赏,也值得学习。
当婚姻关系走向破碎,离婚是解决两人间问题的最恰当方式。可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双方及双方家庭都有可能因为彩礼问题闹得非常不愉快,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这位安徽亳州离婚的女子直接将彩礼及各类礼品退回的行为,我认为是非常值得赞赏的。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结婚不是为了这些物质的东西,现在两个人感情破裂,把属于对方的都还给对方,让两个人断的干干净净,再没有一丝牵连。这种行为也让两个家庭之间没有任何纠纷,从此形同陌路。
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做法,也是摆脱失败婚姻纠缠最有效的方式。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收取对方高额彩礼,可却在不长时间后想要离婚的人,可以学习该女子的做法,将两人之间的物质牵连彻底斩断,两人的婚姻及家庭才能真正回归到清净状态。
虽然大家都在赞赏这位女生的行为,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女生这样做确实是有些亏待自己,但这无疑是摆脱两人及两家牵绊的最好方式。当婚姻真的走进末路,选择怎样去做是一个人的自由,可想要未来真正过得清静,物质牵扯越少,两人纠缠越少,否则只会纠缠不休。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因一方过错离婚的,彩礼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未经协议,则按照实际支出原则进行分割,结婚时间短不是彩礼返还的法定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自愿相互协议离婚的,彩礼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因一方过错离婚的,有过错方的,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数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返还;无过错方的,应当全部返还。”在实践中,对于结婚时间短的情况,若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仍然应该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实际支出原则来进行分割,而不是完全退还彩礼。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彩礼时,不能单纯看重它的数量, 而应考虑彩礼应用于何种方面,例如办婚礼和家政服务等费用。所以在离婚彩礼返还的处理中,应当符合实际情况。
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按照结婚时间退还部分彩礼,但一方没有履行,对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遭受彩礼违约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委托律师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起诉对方,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彩礼违规行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方可能会被判付应归还的赔偿金或强制执行。
彩礼作为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中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双方在离婚时应当依据实际支出原则进行分割或自行协商。若彩礼存在违约问题,则需要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 自愿相互协议离婚的,彩礼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因一方过错离婚的,有过错方的,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数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返还;无过错方的,应当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