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和三金需要归还吗(离婚时三金彩礼怎么判)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三金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三金是否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彩礼: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前送给女方的财物,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女方提出要求退还彩礼,男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地习俗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
2、三金:三金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前向女方支付的聘礼、婚房装修费用和礼金,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女方提出要求退还三金,男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地习俗退还部分或者全部三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彩礼、三金已经被用于日常生活和家庭开支,或者已经产生了增值、损失等情况,退还的金额可能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如下:
1、离婚财产的范围:离婚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2、离婚财产的分类:离婚财产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和共同创造的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婚后单独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个人财产属于各自所有;
3、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合理、实际等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坚持平等原则,避免一方过度受损。合理原则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根据财产的来源、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实际原则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实际情况,避免给夫妻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4、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主要包括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后,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诉讼分割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情况、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尽量避免冲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买的三金离婚时要退吗
结婚买的三金离婚时不要退。具体如下:
1、如果三金是属于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则离婚三金需要退还,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
2、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则离婚时不需要退还;
3、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
4、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
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处理:
1、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三金是属于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则离婚三金需要退还,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和三金吗
离婚女方要不要归还彩礼和三金需要看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彩礼的退还方式为:
1、协商退还,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给男方。
综上所述,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能要回彩礼和三金吗
法律主观:
离婚彩礼三金一般不需要还回去。但是存在下列情况的,女方需要返还:婚前彩礼的行为,直接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一起生活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和三金吗
法律主观:
离婚了彩礼和三金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如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后,当事人愿意退还彩礼和三金的,是可以退还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彩礼和三金离婚后需要平分吗
男女双方结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和三金,如果不存在法定要求归还的情形如婚姻诈骗、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等特殊原因,理应归女方个人所有不用进行分割或者返还,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判决裁定。
一、男方给女方结婚时的彩礼和三金离婚时归谁所有?
通常情况下,男方结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和三金,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也不需要进行返还,但是存在以下法定要求返还的情形除外: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可以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因此,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在有些情形中彩礼是需要退还的,有些特殊情形彩礼也是不需要退还的。彩礼是中国婚姻中的一个习俗,本是寓意着美好婚姻的开始,不希望被一些不好的地方习俗给破坏了。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行为并不违法,彩礼作为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标的,如果无法达成目的理应如数返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离婚后彩礼和三金归谁
离婚后彩礼和三金归女方所有。
但如果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女方当事人返还彩礼和三金,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返还彩礼、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返还彩礼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后彩礼和三金归谁
结婚后离婚的,彩礼和三金具体归谁所有并无明确规定,但彩礼和三金都是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若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三金。彩礼跟三金都是根据当地的习俗确定的,这一点法律制度没有强行规定,像有些地方,彩礼都是直接给女方父母的,如果给了女方父母,这笔财产就属于女方父母财产,离婚时男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也不能要求女方父母退彩礼。通常根据民俗结婚时买的三金属于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男方婚前买的三金给予女方,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三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