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欠款人只有一套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欠钱人就一套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法律问题分析:
可以。
根据最新的执行法律规定,一套房子任何情况下也要执行,法律保障的是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应该执行,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在我国,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法院判决不能强制执行的。
具体来说,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避免法院强制执行:
1. 被执行人提交住房的产权证明文件,证明这是其唯一的住房;
2. 被执行人提出财产保全、其他担保措施或提供担保;
3. 被执行人申请分期付款或提出其他和解方式;
4. 被执行人提交有效的抗辩或上诉请求等。
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对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进行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拖欠的债务属于法定范围的维护义务,比如拖欠房产的物业费、房租等,法院可能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请问欠债人只有一套房法院能执行吗?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欠债人只有一套房法院能执行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有一套房子能被强制执行吗
一套房子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并且这套房产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因为要保证被执行人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2、但如果名下的这套房产并不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就不作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屋,作为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并不是个人名下的房产都属于必需的居住房屋,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的,如果当事人有一定的收入,并且能够租赁房屋的情况下,那么目前居住的房屋就不属于必须的居住房屋,这种情况下,名下的房屋一旦出现了财产纠纷,上了法院之后,法院都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法院可对欠债者唯一住房进行执行的条件:
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
4.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以上情形,都表明法院执行“唯一住房”在强力打击老赖的同时仍然维护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权利,不至于其无家可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名下一套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产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这种情况可以强制执行。
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
总之,被执行人已经在法律的范围内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都可以查封。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老赖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不可以执行
老赖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