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如何认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1
27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当采用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指的是合同中的不同类型的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在合同中预先设定好的标准化、统一的条款,通常适用于多个合同,具有一定的通用性。非格式条款则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编写的、针对性强的条款。当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一般应当采用格式条款。这是因为格式条款通常是经过精心设计和审查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而非格式条款可能存在个别合同的特殊情况,容易引起争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为了保证合同的一致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应当优先采用格式条款。

非格式条款和格式条款的区别

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事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非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之外插入的一些条款,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如手写条款、附加的印刷条款等。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重复使用性一方面决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作为要约人总是特定的,而受要约人是不特定的一定范围即需要该种商品或服务范围内的人;另一方面决定了使用格式条款有减少谈判时间和费用从而节省交易成本的优点。,(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也就是说,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或是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对方协商修改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附合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例如,利用示范合同订立合同就比较常见。,(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五)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六)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什么叫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针对不特定人事先拟定的、能重复使用的条款。

比如你去电信营业厅办个业务,他会拿个已经拟好的合同给你签,这个合同就是格式合同,其中他用印刷体印在纸上的条款就是格式条款,里面有些横线空着的,需要你填写的一些其他内容这个就是非格式条款,是你和他之间可以意定的。

常见的合同格式条款有哪几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4、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常见的格式条款有哪些

二、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采用的特殊规则

(一)按照通常理解解释规则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事先拟定并提供重复使用的,它不是针对特定相对人而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制定的,因此,在发生争议时,不能按照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特别理解来解释,也不能按照相对方在订立该合同时的特定情形下的理解来解释,而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来解释。所谓通常的理解,是指通常情形下会订立该合同的一般人的理解。

(二)作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有所谓“用语有疑义时,对使用者为不利益的解释”的法谚,此也为各国法上通用的合同解释规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46条也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合同条款含义不清,则应作出对该方当事人不利的解释。”格式条款因是由一方事先拟定的,且未经对方协商也不允许对方协商,因此,在格式条款按照通常的理解也会出现两种以上的解释效果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应为对相对方有利的解释。这一方面体现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对自己提供的条款的含义不清负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格式条款提供方的相对方的利益,因为相对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三、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且两者不一致的,应按照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规则解释,亦即应采用非格式条款而否定格式条款。这是因为格式条款是由一方提供而未经协商的,非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以其合意排除了格式条款的适用。在这种情形下,若采用格式条款,无疑是否定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采用非格式条款,则恰巧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如何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法律分析: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2、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则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3、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对于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统一起草、印制,要求当事人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事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无效条款,各自包括哪些情形?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有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

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在实施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其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实意志,而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和行为掩盖和达到非法的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当事人双方订立格式条款都必须遵守这一准则。凡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或者损害公民健康、毒害公民心灵、坑害消费者利益达到一定程度的格式条款,都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使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也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比如,一中介公司提供一份自制《xxx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约定买受人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的,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总款的2%的违约金等形式。这样的条款就是中介公司加重买受人一方的责任、排除买受人一方的主要权利的条款。因此,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等。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认定,具体如下: 1、因一方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 ...
2023-11-08 15:19

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与措施

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和措施: 1、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违约金条款;定金条款。 2、借款合同的违约措施主要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 ...
2023-11-27 14:27

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是怎么认定的

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民法典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依据是什么,一、《民法典》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依据是什么,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具有不 ...
合同
312热度

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认定无效吗

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认定无效。如果合同中不平等的条款的表现是免除一方责任,限制一方权利的,属于霸王条款,该条款无效。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
2023-10-27 15:11

民间借贷和诈骗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和诈骗的认定)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两者的区别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 ...
民事
355热度

绑架罪从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从犯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若行为人在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绑架罪的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 ...
2023-11-29 16:08

租房押金收据格式怎么写的(租房押金收据怎么写 样本)

3、文中的内容部分是很重要的,在写租房押金收据的时候一定要简单明了,例如,甲方今收到乙方人民币¥500(大写:伍佰元整)作为租房押金,以保证出租房屋内的家电等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租房押金条怎么写租房押金条范文租房押金收据甲方(收款方): ...
民事
642热度

交通事故后认定书什么时候出具

交通事故后认定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 ...
2023-12-07 16:28

如何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如何认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 ...
合同
27热度

合同中未能按时交货的条款

合同中未能按时交货的条款: 1、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买受人导致标的物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1-27 14:27

租赁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租赁合同安全责任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法律主观: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的座落面积、房屋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数 ...
合同
85热度

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的内容: 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旅游费用及其交付的期限、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
2023-12-08 15:34

什么是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 ...
债权
863热度

法律规定中假冒专利违法所得认定标准

法律规定中假冒专利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等。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 ...
2023-11-01 15:28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具体有哪些(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

四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法律依据 ...
财产分割
12热度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能不能认定为无效的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无效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属于可撤销的条款,受侵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条款,被撤销的条款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 ...
2023-11-13 15:26

因为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怎么办(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 ...
合同
223热度

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款咋办

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一般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 ...
2023-11-27 14:27

表见代理合同效力如何(表见代理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 ...
法律
322热度

合同订立可采用的形式及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条款有什么

合同订立可采用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条款: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数量及质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纠纷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
2023-12-01 14:58

债权债务关系的认定(债权债务关系认定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法律
140热度

交通工伤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交通工伤: 1、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 2、职工在上下班的时间,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死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
2023-11-08 15:30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认定诉讼可以提前诉讼保全吗)

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协议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
法律
594热度

交通事故导致车侧面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导致车侧面被撞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
2023-11-24 16:24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如何区分(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源拿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 ...
法律
54热度

孤老人员怎么认定

孤老人员的认定为无配偶,没人照顾的,年纪超过60周岁,无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若是有子女给付生活费,有子女照顾生活起居的,不属于孤老人员。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 ...
2023-11-15 16:05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标准)

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法律主观:一、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三、转让股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这转让有效吗依据《公司登记管 ...
法律
553热度

流质条款与留置权的区别有哪些(留置权和流质条款的区别)

在留置关系中,债权人最初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为履行主债的需要,只是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债权人才变为留置权人,质押人占有质物的原因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 ...
民事
465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