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外观专利的区别(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何区别)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这三种怎么区分
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保护有具体结构的产品的技术方案(化学品,粉末等无定型产品不可以申请)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所承载的设计方案.例如:娃哈哈的瓶子以及瓶贴都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最有名的"金嗓子"喉宝的盒子子就申请了外观专利.您可以看看.
从专利号/申请号来看 申请号第3位/第5位为1的表示发明专利,为2则是实用新型,为3的是外观设计,为8/9的则是pct(PCT是指国际申请的意思)申请进入中国。
一张图看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根据发明技术判定能够申请的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创造性的解决了技术上的难题。
特点:针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对现有产品的改进,使产品的性能得到提高。特点: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专利:本身会产生美感,只是形状、图案以及色彩有结合。特点: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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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包括:
(1)定义不同。发明属于技术领域,而不属于文学、艺术等其他非技术的领域,实用新型是某些特定种类的发明的统称,一般只涉及具有一定形状或者结构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在视觉上能够为人们带来美感的工业产品能够受到消费者的喜受;
(2)形式不同。发明是具体的、可实现的技术方案,不是抽象的、不能实现的想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发明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要求包括:
1、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解决的是技术问题;
2、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的创造,产生的是自然界不曾存在的事物,而不是人类对自然已有事物的发现,也不是人类依靠智力活动所产生的人为的规则、规定和方法;
3、发明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产品和方法,前者包括机器、设备、仪器、制造品等;后者包括制造产品的方法、测量方法、通信方法、控制方法等。
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有啥区别?
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基本完全是不一样的。
中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而外观设计不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而是为了产品多增加美感而进行的外观的设计。
如果是为了解决某个技术问题而采取的设计,这不是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论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和区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三者之间的区别:
从定义层面:先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来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由此可看出,发明可以保护的主体比实用新型多,实用新型专利只能保护结构方面的(包括层结构),不能保护方法、材料之类,但是发明专利除了可以保护结构层面还能保护方法、材料等。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二者的区别在于,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角度考虑的;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考虑的。
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或者立体造型或者二者之结合。
从专利申请审查来看: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的、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为准。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求提交请求书及有关图片或照片。
另外,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即专利性审查,较为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形式审查,不涉及专利性审查。换句话说,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文件不出错(明显出错)都会授予专利权。
从审查周期来看;从审查周期来看,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3、5年是正常的,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短,快的几个月,慢的也只要一年左右。
从专利权的稳定性来看:从专利权的稳定性来看,发明是经过实质审查的,所以一旦获得专利权,其权利是比较稳定的,不容易被无效,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未经实质审查,即使获得专利权,其权利也非常不稳定,很容易被宣告无效。
从专利权保护依据上来看: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受保护范围,要以申请案中的"权利要求书"为准。申请案中的附图及说明书可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受保护范围,则以表示在申请案中的图片或照片所反映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从保护期限来看:从保护期限来看,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则是10年。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有什么区别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专利包括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对于方法性的发明创造(如关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包含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生物方面的专利申请等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但对于结构性的发明创造,则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的优点是保护期限较长,权利稳定性较好(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常对于具有结构特征的产品均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是申请所需要的费用较低,授权所需要的时间较短,但保护期限较短且权利稳定性要差一些(不经过实质审查便授予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2—15个月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通常产品的包装(包装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0—12个月左右。
发明人确认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当日即可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与“专利申请号”。
发明专利3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并于18个月内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2至3年内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
如申请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则初审合格即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两年左右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
实用新型专利在10—12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在5—8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有什么区别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最后,三者有效期限不同。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