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的有( )。
【答案】:A,C,D,E
本题考查重点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形,即:整个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和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E。
什么样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以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违背公序良俗的;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1、具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什么是无效条款
1、就是没有效力的条例,对双方没有拘束力,但是合同的某个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合同条款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3、订立合同条款内容不合法;
4、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条款,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1、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3)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无效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1)调整无效部分使之有效,调整的效力可溯及于劳动合同订立之时;
(2)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法无效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下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答案】:D
根据《合同法》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只有以下5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后果具体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相关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简诉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一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才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对于违法的合同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违法可以分为目的违法、标的违法、条件违法和方式违法等。例如,行为人旨在从事走私的委托行为,以禁止流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行为,附加不法条件的赠与行为,行为方式将产生违法后果的合同等等。
二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方面有的属于法律未作出强制性规定,有的是不宜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然而,在合同法制度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不被破坏,依然要针对这类情形作出合同无效的处理。
此外,如果合同的条款免除了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尽管它在形式上表现为是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因为这些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平,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