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担保人与证明人的区别是什么
见证人和担保人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保证人负有还款义务,而见证人则仅仅负有作证的义务,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作为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应当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作为见证人,仅仅起到证明作用,即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而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一、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2、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什么是担保人
1、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
3、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所约定的内容,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还清所借的债务时,担保人则要按照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4、一般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承担着相同的的责任,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以公益为目的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不可以成为担保人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三、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
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5、能履行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条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在实践中,债权人为了保证借条的合法性和证明力,通过会邀请见证人,作为借条证明人。那么借条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借条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就是法律后果不一样,证明人仅是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与证明人无关,仍应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而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证明人是见证人,属于证人,只是证明事情的真实与否,证明人只是在债主追债时起到对债主的支持作用,不负保证责任,无偿还责任。而担保人属于保证人,在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附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二、根据法律规定六年前借条还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六年前借条如果诉讼时效没有经过还有用,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做简单介绍。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75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吗可以,但需要出具委托书。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伪造签名,指纹是属于伪造证据,根据伪造证据的目的以及情节可以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欠条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1、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2、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主要是这两点!
现代社会,经常需要向亲戚朋友借钱,或者找金融机构贷款,不然无法应对生活压力,毕竟缺钱的滋味可不好受。不管是民间贷款还是银行金融机构,除了借贷双方外,还可以需要第三方介入,那么贷款证明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1、贷款证明人
一般是民间贷款中,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借款,为了提高信任度,会邀请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人,万一以后发现借贷纠纷,可以作为证明人上法庭,实际生活中会邀请邻居或者周围认识的人作为证明人。
2、贷款担保人
与证明人不同,担保人的责任大很多,需要参与到借款关系中,虽然并不会获取利息,但是要承担还款连带责任。作为担保人,需要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有必要的话还要验资,银行会审核担保人的资质,如果不符合要求,是不能作为担保人的。
二、承担责任不同
1、贷款证明人
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就算借款人以后拒不还款,债权人也无法要求证明人还款,不过万一发生民事纠纷,证明人作为证人,必须对自己的证词负责,如果提供虚假证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
2、贷款担保人
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在签订贷款前,要看清楚属于什么责任。
欠条上面见证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一、见证人和保证人的含义
所谓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保证人亦称“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两者的法律义务不同
1、见证人
见证人,是指当场目睹借贷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可以作证的人。见证人不是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因而不享有或承担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但是当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纠纷时,见证人负有作证义务。
2、保证人
保证人分为一般担保人和连带保证人。
一般保证,指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借条我是证明人,问证明人和担保人有何区别?
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证明人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明对象,即待证事实。是指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刑事诉讼中是指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有关的犯罪个人情况及犯罪后的表现。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民事纠纷或行政争议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含事件和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
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即通常所说的案件事实。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指对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它分为:犯罪事件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
犯罪事件的事实,这是证明对象的核心部分,其范围一般包括:犯罪行为的情况,即犯罪行为是否已发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工具、过程、环境和条件等。
谁是犯罪实施者,他是否达到责任年龄,有无责任能力;被告人的罪过(故意或过失)情况及犯罪的目的动机;犯罪的结果,即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犯罪后的表现,即犯罪后被告人戴罪立功、自首、坦白等悔罪情况,或者潜逃、毁证、灭迹、阻止同案犯交代、订立攻守同盟等抗拒情况。
是否存在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被告人死亡、经特赦免除刑罚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其他影响被告人罪责轻重的犯罪事件情况,如被强奸的人是孕妇、病妇,聋、哑、盲人或幼女等。
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包括被告人的一般履历(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原籍和现址等),一贯表现,是否有前科或受过处分,等等。一般说来,这些情况与确定被告人是否为犯罪分子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有时对量刑有意义。
民事诉讼:
中国的民事诉讼中的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民事纠纷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它包括两部分:①法律事实。指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即原告人起诉理由和被告人答辩理由的事实。
它又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如火灾、人的死亡等;行为是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如签订合同,立遗嘱等(见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影响不同,又可分为:产生权力和义务的法律事实,如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等;消灭权利和义务的事实,如放弃继承,抵销债务等。
变更权利和义务的事实,即可以使法律行为无效或者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事实,如违反经济合同,无行为能力,偿还部分债务等。上述法律事实,只要原告人据以作为诉讼请求的理由,或者被告人据以作为答辩的理由,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对解决案件有意义的,都是案件的证明对象。
当事人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指当事人的履历,原告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参考资料:证明对象-百度百科
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见证人和担保人有以下区别:
1,使用场合不同:见证人通常使用在刑事诉讼中和民事执行中,而担保人通常是在金融担保中。
2,作用不同:担保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而见证人是观察和监督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其有关行为的实施,并由其在当场制作的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责任不同:担保人有承担约定履行债务的责任。见证人有观察和监督的权利,但不需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见证人作用:
1,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勘验或检查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和尸体 ,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 、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或者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时,都必须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到场观察和监督其有关行为的实施,并由其在当场制作的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2,在民事执行中,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时,也要邀请见证人到场。人民法院在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时,如果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证上证明拒绝的事由,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将文件留下,即认为已经送达。
扩展资料: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