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科室承担)
患者发生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患者发生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一、患者发生医疗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式: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严重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严重如下处理: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则按协议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请求他们介入调解。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的,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事故医院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一、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下:
(1)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2)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有哪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_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_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_;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_为起次要作_;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_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_为起轻微作_。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赔付标准是什么啊
法律主观: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受害人死亡,次要责任是指医院承担20%-40%的责任,此时的赔偿标准是: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五千以下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情况:
在中国,医疗事故赔偿一般分为3个等级:轻微损害、一般损害和重大损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轻微损害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的2倍以内,一般损害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的2倍至10倍,重大损害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的10倍以上,以及可能的后续治疗和抚慰金等。
对于5千元以下的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1. 医院赔偿:你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 医疗保险赔偿:如果你参加了医疗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调解或诉讼:如果你与医院或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调解或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赔偿涉及到很多细节和程序,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以确保赔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一、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医院医疗事故一般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由谁支付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根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误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人身损害,计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
2、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7、葬礼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葬礼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人失去劳动力前实际抚养而没有劳动力的人为限制,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满16岁但没有劳动力的,养育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根据证明书支付。10。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按证书支付。
11、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使病情能够向好的方面转归。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
判断某个疾病是否被误诊,也应该象诊断一个疾病一样,有个相对的标准。但是,由于误诊的原因复杂,不仅涉及到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还有病员及疾病本身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所以难以制订一个准确的判定是否误诊的标准。参阅各种杂志对误诊病例的报道及对误诊所作的理论研究,我们提出如下几个相对的标准供临床参考:误诊发生在诊断过程之后、误诊的时间性、误诊导致误治、误诊未误治。
以上为误诊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医院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23最新规定
赔偿标准有什么内容呢?根据有关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赔偿项目,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最新规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3、关于续医问题。由于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可能在医疗事故解决阶段全部治愈,故条例对继续治疗费(亦称续医费、预期医疗费、二期医疗费)规定为:“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1、“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按司法解释的原意,是指行政级别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各地均由规定,如重庆市现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为12元/天。
(四)、陪护费
1、“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陪护费”这一称谓比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护理费”要科学一些,因为医护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中也有护理活动。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1、“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2、“平均生活费”是指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如重庆市2002年公布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5767元。但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每年在转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数据的同时,都要明确规定该数据使用于处理从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以便于操作,建议卫生行政机关可予以借鉴。
(六)、残疾用具费
1、“因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2、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其中义眼、假发等虽无功能补偿作用,但为社会普遍观念所认同,仍属残疾用具。计算费用时既包括残疾用具的购入费,也包括安装费。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同时还应按照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寿命年限(75岁)把将来需要更换的费用计算在内。
(七)、丧葬费
1、“按照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目前,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都规定有丧葬费的具体标准,如重庆市规定的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者的解释,此丧葬费已包括了“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1、“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费用等,一般视患者病情、伤型情况并结合当地交通条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费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应当列入赔偿范围。
(十)、住宿费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2、住宿费是指患者因转院治疗、检查往返等原因未能住院也未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扶养。需要指出的十,这里的“凭据支付”不是凭住宿发票上的金额支付,它只是表明患者确有住宿实施及计算住宿天数的凭据,发票金额高低不论,只按住宿天数支付出差住宿补助费,如重庆市目前规定标准为30元/人、天。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3年。”
2、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及其近亲属因医疗事故遭受心理上或生理上的痛苦而以金钱支付方式给予的抚慰。
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