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原始取得有哪些(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物权的原始取得方法包括
法律主观:
一、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善意取得 ,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一)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二)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 、须为无主物;
2 、须为动产;
3 、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故不得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
(三)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四)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或者所有人抛弃的物,也不是因受他人侵害而丧失占有的物,而是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五)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六)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叫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财产(包括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
(七)国家强制取得
国家强制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合下,国家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过程无关所有人的意志和权利,而直接采取没收、征收、国有化或税收等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如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八)时效取得
时效取得是指占有他人之物,继续达一定期间而取得其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部分国家的民法将时效取得确立为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式,但我国民法对时效取得未作规定。
二、如何理解物权变动
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物权的产生,即物权人取得物权,它在特定的权利主体与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形成了物权法律关系,并使特定的物与物权人相结合。物权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主体、内容或者客体的变更。狭义的物权的变更,仅指物权的内容或者客体的变更。物权的消灭,从权利人方面观察,即物权的丧失,可以分为绝对的消灭与相对的消灭。
三、 物权的保护 方式是什么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
1 、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 、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 损害赔偿 。
3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 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 、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 、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11年真题)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
【答案】:C、D、E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大类:
①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主要方式有生产和孳息。
②因为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主要包括国有化、没收等。
③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主要包括先占、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等。
AB两项均属于继受取得。
物权的原始取得有哪些
法律分析: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事实行为取得物权。善意取得、添附、时效取得、先占、拾得、发现、劳动生产所得、孳息等为物权的原始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
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包括依法获得、占有、捡得、制造、发现。其中,依法获得指法律授予个人或组织所有权的方式,其他为非法原始取得方式。
所有权是财产权的一种,是指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等权利。所有权的产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其中就包括原始取得方式。依法获得是最常见的原始取得方式。例如,国家授予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均属于依法获得。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购买商品的所有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除此之外,占有、捡得、制造、发现也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占有是指某人实际控制了一件物品而无人反对;捡得是指某人在无主物上表现出了占有的意愿,并且其行动符合善意取得的标准;制造是指某人制造出一件物品并掌握了其所有权;发现则是指某人发现了没有主人的无主物,并实施了占有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依法获得外,其他的原始取得方式都属于非法原始取得方式。例如,盗窃、抢劫、诈骗等手段获得财物都是非法的。
所有权的获得方式是否还有其他的分类?除了原始取得方式以外,所有权还可以通过转让、继承以及判决、裁定等途径获得。其中转让是指将一种物权转移给他人,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方式;继承是指在遗产中继承某种物权;判决、裁定则是法律机关对涉及物权的争议做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决。
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包括依法获得、占有、捡得、制造、发现。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并不享有所有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不侵犯他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条 依法取得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应当受到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权自然人依法取得,不受限制。
法律中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在法律中规定了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了劳动生产、收益孳息、善意取得以及征收税收等方式,那么在判断所有权获取方式是否属于原始取得也是会从物权的所有权会不会依靠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所获得的,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权取得方式。
一、法律中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方式?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原始取得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原始取得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4、原始取得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资本、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5、原始取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
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
二、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
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先占、生产、附合、加工、添附、法院判决、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树木的栽种、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都是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等属于继受取得。
简单来讲就是要看,获得的这个所有权是从他人那取得的,还是自己就享有的。是从他人那来的,就是继受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就享有的,是原始取得。
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继受取得又可分为创设与移转两种方式。房屋所有人在自己的房屋上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就是创设,出卖、赠与则是移转。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根本区别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继受取得必须要有原始所有人和受领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合意。
所有的物品都是有相应的所有权的,那么所有权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移和获得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是取得权利的两种方式,一般来说原始取得是第一手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第二手取得。在区分两种取得方式时也是会根据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理论,以下各项中,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的是( )。
【答案】:C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主要的取得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收取孳息、添附、没收、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主要取得方式有:转让、赠与、继承等。
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一、原始取得含义
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
所有权。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二、原始所得主要形式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原始取得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原始取得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
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4、原始取得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5、原始取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
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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