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风险防范(工程款结算单范本)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2
215
设计变更实施与费用结算在合同约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计变更是否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也应在合同中约定: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四、影响结算证明材料的实效性及时间节点证明对于工程量清单结算,在结算时需要准备的资料除必要的结算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签证单、设计变更及施工合同外,施工单位还应在施工期间做好以下 ...。

施工企业清单结算应注意规避的风险?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是今后主要的投标形式及结算方式。这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

采用“动态价格”形式最终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使施工企业的报价更加合理化,让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合同的主导权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这是清单计价推出的目的。但是这种形式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如何规避风险,施工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投标时的风险分析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风险可以分为价格风险和合同条款风险两种。价格风险是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由于建材产品的好坏、市场价格的波动、施工期间不确定的费用等所能导致的风险。合同风险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由于考虑不当,直接影响结算所能导致的风险。

为了使工程结算时,施工企业的风险降至最低,在投标报价时施工企业应做好成本分析,以成分分析为杠杆,将自身的经营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不要一味的追寻最低价投标,最低价应是高于成本的最低价,应该以实际市场价格确定最低成本价。同时在合同中应约定如何控制材料价格的质量及波动所引起的价格变化。

二、清单漏项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

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尽管清单漏项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属于招标人责任,但是为了避免结算时导致纠纷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应在投标报价时共同研究补充办法。

如果结算时真的造成清单漏项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补充的办法及结算办法。避免在结算过程中产生异议。

三、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的范围。签证必须合理合法,可操作性上经得起考验。同时在清单外增加的签证费用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如何确定签证价格、甲方代表有无权利确定现场签证的价格都应该在合同中体现明确。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设计变更也应该征得双方法人授权人的同意,双方代表也应在变更单上签字确认。并依据合同由此确认价格。

设计变更实施与费用结算在合同约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计变更是否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是否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中扣除。

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也应在合同中约定:

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2.若由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有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负责,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四、影响结算证明材料的实效性及时间节点证明

对于工程量清单结算,在结算时需要准备的资料除必要的结算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签证单、设计变更及施工合同外,施工单位还应在施工期间做好以下文件的收集准备。

施工形象证明及材料进场时间的证明。如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是主材调整差价,那就要按照施工月和采购月准备上述证明,避免由于时间节点的时间差引起的材料价格波动,使甲乙双方产生分歧,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在进行清单计价结算时,为了更好的把结算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分歧,应以合同为根本,重视合同,签订有效的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及责任人,把施工企业的风险及预期风险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明晰。

其次是结算时涉及的材料准备周全,要在施工期间完善所有变更及签证手续,不要造成滞后及遗漏,给结算带来麻烦,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最后是一定要在投标时就把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做好,不要为了低价中标,失衡报价,给双方增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虽然结算是最后的工作,但是一定要在初期就着手准备,随着工程的进行,把结算工作逐步完善,才能最终把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工程结算审计的风险与防范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的风险主要包括固有风险、审计控制风险和审计检查风险。对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包括清晰了解工程的属性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判断分析能力、提高审计过程中的技术运用水平以及加强审计工作的协调性和分散审计工作的风险。

工程结算审计,是负责总包、监理、造价咨询等事项的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开展的审查监督活动,开展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包括逐项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以及重点审查法。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以供参考。

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较之于质量、安全等纠纷而言,最易出现而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最终受损的是施工方。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施工中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论述施工中易于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使施工企业能加强合同管理。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两回事。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不完全是这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按该定义,再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4款看,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2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实践中,很少有施工方严格地履行该款,届最后发生结算争议时,该款可能对施工方的结算要求形成致命影响。

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中国翻版,后者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时应由建设方通知施工方有相应的规定,但前者没有。这种程序公正的不对称好像一方面是出于我国工程施工的实际,因为在我国,变更一般都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另一方面,似乎更是出于合同文本的制定者对施工方不自觉的行业倾斜(第29.1款已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但是,如果结算纠纷已经肇起,则施工方因第31.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实践中,施工方虽可能未严格履行第31.2款,但在其进度报表中,肯定是罗列了变更工程价款的了。但是,这种罗列是否就是31.2款的报告,肯定会有所非议,另外,总会有一些变更会落在进度报表提交之日的14天以前,这些变更按31.2款的规定,会被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当变更工程的量较大时,施工方与建设方一般会对变更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没有确定变更具体的价款,则争议仍将存在,即,该补充协议可能只是约定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的方法,改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1款,而非第31.2款。

以上所论,是施工方在合同管理中务须注意的。施工方(尤其是小型施工队伍)应改变那种“我做了,就该拿钱”的简单意识,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严格地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起变更和索赔。施工方如果认为这些严格的程序不太切合施工实际,则应在签约时在专用条款中加以改变。

二、合同价格对结算的影响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严格适用于单价合同(工程量单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23条的规定,可适用于: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实,无论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都是可以以工程量单价为基础的。固定价格合同即可固定单价;可调价格合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3.3款看,即建设方承担的风险多一些,因而单价可调整的因素多一些;成本加酬金合同也面临调整的问题,因而也涉及工程量单价。建设部2003年推出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也是可与这三种合同调和的。

但是,在实践中,将固定价格合同理解为固定总价合同的不鲜见。再加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价款定义为:“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款。因此,届工程量增加较大,追加合同款较多时,建设方会很难接受一个固定总价合同被如此剧烈突破的事实,于是,工程后期的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就不太容易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价格的定义基本上是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的照搬,该定义有其局限,所以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中,将合同价格定义为“指第14.1款规定确定的价格,包括按照合同所做的调整。”即,合同价格不是事先能确定的,需随工程的进展经一套完整的程序确定。其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的临时性是有充分意识的,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8年版)关于合同文件解释的顺序不同的是,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1款的规定,专用条款中的另有约定的效力高于协议书。因此,如果专用条款已约定了确定合同价格的方法,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就只能是临时的。

但是,协议书中的临时价格经常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发生纠纷的契机。因为一般而言,协议书中的临时价格会偏低。——这之中的原因,可能有建设方为了规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鉴定时多收费用的考虑,也可能有规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9.1款规定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由建设方承担的考虑等。因此,施工方应善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1款的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中间结算,因实践中建设方不按约支付工程款是经常的事,施工方还应注意利息的问题。如果双方未对利息做约定,届纠纷发生时利息往往按最高人民的法院的规定解决。早期最高法院将利息等同于违约金,后来终有所区别。在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已确定该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该解释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6.3款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后者约定的是贷款利息),而实践中第26.3款的履行有困难,因此,施工方宜于签订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对利息问题作出约定。

三、最终结算与优先受偿权

实践中,如果建设方认为结算价格太高,那么,即便法院的判决已经确定了最终价格,也会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因此,施工方宜将优先受偿权与结算问题一并考虑。

施工方行使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提起,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约定提起。但这里应注意两点。

1、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提起的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时间太短,很容易被建设方以各种措施(比如延长竣工验收时间)消化掉。

2、按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方作出放弃依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享有的优先权的承诺有效”,因此,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很可能被解释为对其来自《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优先受偿权的放弃。

有鉴于此,施工方有必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但是,实践中经常存在施工方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1款规定的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的情形,这可能是出自施工方自身的管理问题,也可能是因为建设方拒绝接受竣工结算报告所致。在此情况下,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将受到影响,因为建设方可以主张施工方本该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已超过了总的期限(28天+56天)。

应当说明的是,结算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能否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应来自当事人的确认。对此,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有明文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而施工方来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的优先受偿权亦应以具备法律效力的结算文件为前提,否则,施工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只能提起起诉或仲裁。

在此,施工方务须注意,当事人对结算文件的确认,可以依据:

1、法律规定的规则,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发包方在收到对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或者依据: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确认规则,在此即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2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计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第33.3款的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计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依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确认规则,施工方还须注意,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建设方如对结算文件有异议,可与施工方在约定期限内或28天内协商,协商不成,则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28天内完成造价鉴定。该时间是很容易突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4款规定的56天的优先受偿权的期限的,因此,施工方如拟同意协商,则应当注意同时协商将优先受偿权的期限顺延。

以上所述结算中易引起的纠纷,实是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在合同管理中应该竭力避免的。惟有如此,施工方才可避免自己应得利益的损失。

工程结算审计的风险防范

一、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

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 审计控制风险和审计检查风险三部分构成, 而且各有其特点和成因。

1.固有风险。即审计项目自身固有的, 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以外的, 与内审人员无关的风险, 如因工程的结构与设计、 施工技术与时间、 预决算的准确性等, 给工程造价带来影响的可能性。这种风险的大小, 凭内审人员的审核是无法控制的。它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建设、 施工单位所处的客观条件; 二是被审计单位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人员出现差错的程度。例如, 工程结构的繁简决定用料的多少和施工的期限, 进而影响工程的造价; 概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同样影响着工程造价等。

2.审计控制风险。即被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建设、 施工、 采购、 监理等单位, 对工程实施内部控制宽严程度而对工程造价的高低所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这种风险与内审人员的工作也无直接的关系, 但对审计的结果却有着直接的影响。它主要取决于上述单位即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无健全的内部控制、 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如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是否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理人员是否严格落实监理责任, 采购部门采购程序的执行和采购价格的确定方法等。项目单位即部门内部控制越严格, 审计控制风险就越小, 反之则越大。

3.审计检查风险。即内审人员在对工程进行实质性测试中, 因自身因素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与内审人员、 审计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主要取决于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审计重点的确定、 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的运用、 审计成本的投入等因素。

二、 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1.分清工程属性, 确定审计方向,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由于工程业务的广泛性, 从土建、 装潢、暖通、 水电, 到市政、 修缮、 园林等一应俱全, 且各专业间的交叉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接到审计项目时, 内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 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同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是否具有相应的取费证书等) 加以审核, 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 “风马牛不相及” 所带来的审计风险。如对某实验楼二次装修工程审计时,对装潢部分审计时应以装潢定额为主套用定额,取费按相应的标准执行。而在旧基层上修凿、拆除、清理等工作,应套用房修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审计中如若按一种定额和取费标准加以套用,就会增加审计的风险。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计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制度保证。审计风险就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审计项目本身技术复杂的因素, 又有涉审组织和人员的利益关系与冲突对审计行为的影响,同时也有审计人员判断能力的限制, 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就是审计组织本身必须有健全、 完善的控制制度和审计工作规范, 为此, 国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审计工作准则, 审计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同时, 必须在其内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要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 严格审计道德标准、 审计工作规范和业务质量标准, 以规范审计行为, 为防范风险提供制度保证。在审核过程中实行分级审核制度, 主审、 初审、 复审相互制约, 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杜绝风险的形成。

2.提高内审人员的判断和分析能力,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工程结算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 它依赖于建设单位及部门所提供的原始资料, 包括图纸、 变更、 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等现场等一手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 完整、 合法是否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许多造价审计风险就是由审计资料的不实、 不真、 不准造成的。为此, 内审人员要把对资料真实性、 合法性的审核作为核心问题来对待,不断总结经验, 提高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 应首先审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对所有隐蔽签证资料进行对比, 并加以分析。

3.提高审计技术运用水平,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技术保证。许多项目都运用计算机进行预算的编制、 数据的管理与计算等, 而我们的审计仍然处于手记笔抄的落后阶段。审计技术相对落后, 加上受到审计成本 (包括投入的审计力量、 时间、 费用等)的制约, 手工操作存在着检查的内容不全面、 检查不彻底、 计算结果不精确、 信息提供不及时等缺陷, 这些随时隐藏着审计风险。因此, 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把提高审计技术水平摆上应有的位置。

4. 加强协调、 分散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又一途径。如对在审计过程中碰到的一些辣手问题可会同建设主管单位和部门、 施工单位进行三方会审, 并作出会审纪要, 由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内审人员按会议纪要执行。如久拖未结、 基础加深而隐蔽资料不全或相矛盾时可采用此方法, 这样可以在出现纠纷时转嫁或分散部分风险, 减轻内审部门的压力。

结算审核风险建设工程?

1工程结算审核风险防范措施

1.1建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1)提高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中,往往需要涉及多方面的知识,技术性较强,因此要求审核人员具有充分扎实的技术知识基础,同时还应充分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因此应提高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确保结算审核工作高效高质量的完成。

(2)建立风险防火墙。在工程结算中,应建立多级项目负责制,并将各级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造价专业人员,从而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立三级复审制和领导审批制,对工程结算实行全方面的管理,及时辨识工程结算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从审核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对风险进行防范,最终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的工作质量。

(3)建立审核质量评价制度。对工程结算审核的质量进行评价是对其全过程的一个评价,其主要评价的对象包括方案的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人员的能力、工作效率等。通过对审核质量的评价可以有效的促进审核工作的质量,并从工作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而以此为依据逐步提供审核工作的质量。

1.2建立科学的工程管理评价机制

(1)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对于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各个风险而言,其责任的性质和大小均有所差异,因此当对审核对象进行评价考核时,应根据每个风险责任大小和性质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形成切实可行的纠错机制。

(2)建立相关单位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相关单位的诚信和职业操守的评价体系,对各个相关单位的诚信资信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相应的档案库,其中主要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对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各个相关人员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实行分级监管的制度,将评估结果较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列为重点关注的对象,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密切对其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其工作的督促。

1.3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制度

(1)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其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对总体的角度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合同是作为各项工作的主要依据。首先在合同管理中,寻找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和途径,同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应不断完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合同的履行,从而降低工程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2)完善工程结算审核规章制度。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时,应以先进的审核理念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并以工程结算审核实践为基础,从而严格按照相关的工程结算方法和原则执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对于工程结算审核规章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正和规范,从而确保思想认识的统一,保证审核职能的充分发挥,从根本上防范工程结算审核制度中存在的风险。

(3)严格履行结算资料会签制度。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应严格履行资料会签制度,严禁出现流于形式的会签过程。管理部门从上到下应层层做好审核签字工作,审核过程中及时发现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

1.4遵循审核程序、严格运用审核方法

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法和程序,同时严格遵循相关的审核程序,按照科学合理的审核方法执行审核工作,这是防范工程结算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

(1)确保工程现场资料的完备和准确。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的工作质量,应组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深入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掌握工程现场实际工程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应确保资料的完备和准确,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工程结算审核中关于工程量的风险。

(2)选择科学合理的审核程序。当每个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时,应综合考虑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从而有针对性的选择最合适的审核方法,避免不合适的审核方法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造成干扰,降低审核风险,确保工程结算审核的工作质量。工程结算中的审核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审核法以及筛选法。为各种审核法的优缺点对比。督,确保其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管理,同时还应对工程会签的内部制度进行评审,确保会签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2工程实例分析

本工程为某商业住宅楼建设工程。其总投机概算总额为1623.23万元,其中涉及到土建、安装工程量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288.38m3;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352.93m3;柱梁工程21.43m3;钢结构88.54t;管道保温227.77m3;设备保温53.48m3;设备38台;改制设备6台;阀门346只;工艺管道约8193.8m;电气仪表设备77台/套;电缆桥架658m;电缆24550m。该项目经过一年的建设之后,完成了竣工。当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采取了措施进行解决。以下将对主要的实际问题进行介绍:

(1)由于某工程造价师出现疏忽大意的问题,造成工程量计算上出现错误,导致工程审核成果的错误,这对建设单位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在事后根据责任追求制度,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惩罚。

(2)在一个地下车库进行结算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的送审资料中,所有的签证都没有建设单位的盖章,因此针对这一问题立即向建设单位进行了反映,从而降低了工程结算审核的风险。

(3)根据土建图纸会审记录,底层商用住宅中铝合金卷闸门是按电动卷闸门计价的,但是经过现场的勘察,发现其为普通卷闸门,因此对资料进行修正,从而扣除了相应的价格差,避免了结算审核。

3结语

建设工程结算关系到建设、监理、施工以及设计等单位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显得日益重要,如何合理地进行结算审核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是关键。从工程实践经验来看,笔者认为关键需要对这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同时应当在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正确的辨识风险,并做好防范措施,才能有效的保证建设单位的利益。

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河道工程款合同范本(河道工程施工方案)

河道土方施工合同河道土方施工合同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的运输工作,双方经 ...
工程
512热度

公司工程款转让协议书(工程款转让协议书范本)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给甲方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直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个月开始支付转让价款,在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经营___(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 ...
工程
820热度

工程款支付范本微盘(工程款支付协议书范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日期: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工程尾款结算合同范本二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 ___ ...
工程
72热度

非必须招标工程款结算(必须招标的工程)

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结算办法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 ...
工程
850热度

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总之,销量与回款是世界所有企业的难题,解决它,需要企业练好内功,强化过程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应收账款的预警机制,以防范于未然,(三)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机会成本损失,作为企业,一定要督促营销人员,缩短应收账款的时间,建立应收 ...
债权
442热度

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风险(针对风险较大的特殊工程投标报价可以高报)

按照原则2,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风险分担:报价基础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承包商报价的基础,即包括预期的土方开挖工程量,但不包括未知障碍物的处理费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分担原则和报价风险的分担方式:1. 原则:分担可控风险,留存不可控 ...
工程
130热度

建筑工程款支付报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法律分析: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 ...
工程
229热度

外墙保温工程款好要吗(外墙保温工程款一般怎么结算)

目前,在建筑中常使用的外墙保温主要有内保温、外保温、内外混合保温等方法,然而,在不同的保温方法施工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本文意在通过对上述三种保温方法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对工程中的质量问题起到预防的作用,一、外墙 ...
工程
458热度

工程款结算感谢信(工程款结算单范本)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二0XX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司感谢信3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李辉、张昊、关明辉三位同志在我公司承建的宁夏马斯特能源有限公司风电桩基项目及宁夏哈纳斯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基础项目施工中,大家远离家 ...
工程
316热度

没结算工程款怎么诉讼(工程款怎么结算给个人)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 ...
工程
120热度

主动结算工程款的人(申请结算工程款的报告)

),应区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是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挂靠人要求被挂靠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从表面上看,该合同承包人(被挂靠人)具有符合建设活动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其合同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被挂靠人)之间签订的建筑 ...
工程
251热度

工程款结算风险防范(工程款结算单范本)

设计变更实施与费用结算在合同约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计变更是否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也应在合同中约定: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 ...
工程
215热度

装修工程款如何写(装修工程合同范本通用版)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5. ...
工程
603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