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建筑材料租赁合同最新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一
《商品首局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地址及名称:
电话:签订时间: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户籍地: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坐落:号街面房、间数间
面积:_、房屋结构:框剪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者肆年,从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月租金年租金元,租金总额(大写)元(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金年一付,提前1个月支付。具体时间为:年月日前支付。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腊判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物业公司,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除餐饮业、型材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以外。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承租人负担:室内设施及装修。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的范围是:不破坏原有结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认可可以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乙方增设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增设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各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二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设备供应合同主要内容:产品(成套设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的规定。
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接(提)货单位、交(提)货期限、验收方法。
产品价格、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违约责任烂伏缓等。
此外,在设备供应合同签订时尚须注意如下问题:
(1)设备价格。设备合同价格应根据承包方式确定。用按设备费包干的方式以及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较为简捷,而按委托承包方式确定合同价格较为复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2)设备数量。除列明成套设备名称、套数外,还要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易损耗备用晶、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并于合同后附详细清单。
厅辩(3)技术标准。除应注明成套设备系统的主要技术性能外,还要在合同后附各部分设备的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性能的文件。
(4)现场服务。供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并要对现场服务的内容明确规定。合同中还要对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服务期间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出处作出明确的规定。
(5)验收和保修。成套设饥模备的安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安装成功后,试车是关键。因此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成套设备验收办法。要注意,需方应在项目成套设备安装后才能验收。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除另有规定或当事人意图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一般可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成套设备是否保修、保修期限、费用负担者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管设名制造企业是谁,都应由设备供应方负责。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备首历。《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仿搜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芹大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传统合同法上的八大条款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条的规定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有哪些四
房屋租赁合同 的基本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族橡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 支票 、 汇票 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 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销森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7、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亏穗亩条 租赁合同 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五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房屋租赁的主体,即出租方和码薯态承租方;(2)标的,即租赁房屋相关情况,例如租赁房屋面积、房间数、电器设备等;(3)价款或者报酬,即房屋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4)房屋租赁合同期间;(5)违约责任,包括出租方不交付房屋、承租方拖欠租金等各种违约情况发生时,处理方式和责任的承担;(6)解决争议的迟源方法,当纠纷发生时,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手缓)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