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让行人撞毁公共设施是否需赔偿
被公共设施伤害该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破坏公共设施违反 治安处罚法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做悉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乱伍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设施损害的赔偿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流程应按照以下程序:机动车发生车祸的,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对方皮岩键和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到法院立案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或工商登记资料、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证据。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司法鉴定。
法律客观:
一、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如何处理(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六)、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人生损害赔偿期限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燃巧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枣念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不小心撞坏公共设施需要原价赔偿吗?
6月14日,在一个叫张家埠的古村落,一个大货车在上坡的时候发生了溜坡将,石牌坊撞塌了,石牌坊价值170万,该货车司机是否需要原价赔偿公共设施,许多人就此发生了讨论,理论上不需要全额赔偿,但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开车撞坏石牌坊
浙江游龙县,有一个叫张家埠的古村落,本是江南文化名村,在村口有一座极其雄伟气派的石牌坊,但是在6月16号,一位大货车司机在上坡的时候,一不小心发生溜车,将这个象征着,村子和人民美好希望的石牌坊撞塌了,在发生事故时,一辆红色的大货车正在上坡,突然失控,向后倒车,可是司机并没有做到紧急刹车,导致该红色大货车溜车,随后就撞倒了桥早这个石牌坊,石牌坊倒了之后成为了一片废墟,甚至还砸到了一辆小轿车,索性小轿车里面没人并无人员伤亡。村民们要求该大货车司机进行全额赔偿,但是该事件如何进行赔偿,这个还有待商定。
正确的处理方式
如果真的遇到了开车撞坏公共设施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报案,需要帮我给警察,如果司机逃跑的话,情节轻微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很可能犯刑法,所以首先就要去报警,再等到警察来之后,确定责任。
理论上来说,如果真的撞到公共设施,基本都是车主的责任,这个时候就需要交通部门出示交警确认事故认定书。之后就是进行赔偿责任了,车主应当负全部责任,但是这个时候就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做出赔偿,车主也可以去物价局进行物价评估,拿到了评估结果,然后去和该村的村委会进行协商,之咐消租后保险公司根据赔偿数额进行赔偿,其余的则需要自己进行赔偿,所以给自己车交上所有的保险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哦。
所以这个大货车司机首先要报警,报警之后出让警察确认是否认定书,随后上报的保险公司,让物价局确定该牌匾价值,最后和该村协商,进行赔偿,不一定,需要原价赔偿,但是也一定要赔偿。衡兆
所以当我们不小心撞到了公共设施之后,一定不要慌张,更不要逃逸,找警察确定责任就好,之后该赔偿赔偿就可以了。只愿未来不会在发生这种事情。
车辆损坏公共设施怎么理赔
一、车辆损坏公共设施怎么理赔
1、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理赔的方式以下有:
(1)修复,因为这个事故或者意外致使他人的汽车有划痕等较小的事故,则其承担他人汽车被划痕的修复赔偿,其他的修复赔偿;
(2)折价赔偿,无塌悉春法修复的条件下,预估市场价值折价进行赔偿;
(3)实物赔偿,若没有能力支付其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后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下,拿去实物对其等价交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共设施有哪些
1、公共照片设备;
2、绿化、垃圾桶、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楼梯等;
4、公共配电设施;
5、公共弱电设施;
6、公共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
7、公共安全设备,如围墙、摄像头、栏杆等;
8、公共场地和公共道路;
9、公共排水设施,如下水道、管井、排水管道等;
10、电梯及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单元门厅、楼梯、公共卫生间等;
12、建筑物的地基、楼顶屋面、共用外墙等。
车子撞到公共设施是否理赔
法律分析:车子撞到公共设施是可以理赔。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绝埋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老历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对于高速公路设施的损坏是否需要赔偿?赔偿有没有依据?
1、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对于高速公路设施的损坏必须赔偿。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的,肇事者侵犯了高速公路设施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合法财产权,应该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2、有关赔偿的法律依据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橡凳迟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梁李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