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上门要钱110是否管(债主上门催债违法吗)
债主上门讨债报警有用吗
如果上门催收报警肯定是有用的,但前提要确保催收者是利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催收借款,如果催收者是按正规定的流程并且也是合法的,那么就算是报警也是没有用的,欠钱者必须要还。
一、如果上门催收报警有用吗?
如果受到威胁是可以报警的,也可向法院起诉。网络贷款平台,车贷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机构存在电话、短信骚扰、威胁等、抢夺或侵占财产、损害征信记录、侵入住宅等行为的,按照侵权违法行为对待,可立即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揭露网贷机构进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的罪行,在必要的时候直接报警。
如果不是暴力催收并且非正规部门的那么上门催收是合法的。信用卡欠款银行上门催收是在维护银行自己的基本权益,但如果是其他信贷纠纷(不属于信用卡恶意拖欠),公安机关无权介入。
二、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有人借钱不还,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此外,还要及时与律师联系,专业律师会进行分析,指导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准备起诉时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的三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当事人已经丧失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如果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要钱,在这种情况下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不会经过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借款时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低于年利率36%,视为债务人已支付,不予退还。超出年利率36%的,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或抵扣剩余本金。如果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综合上面所说的,上门催收是属于债权人所拥有的权利,但对于此权利只能按合法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如果使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催收,那么债务人有权利报警处理,如果债务人身体受到任何的伤害,那么上门催收者还需要承担起刑事的责任。
家人欠钱,债主找上门,应该咋办
法律分析:1、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确实欠了钱,能还上就尽量还上2、如果债主或者代讨债的人上门闹事,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第三款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债主上门要钱110管吗
法律主观:
不管。 民间借贷 属于 民事纠纷 ,但是,如果发生打架,则属于110 管辖 。 债务纠纷 ,到法院 诉讼 解决。如果民间借贷的 债务人 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高利贷债主上门讨债打人能报警吗
法律分析:受害人可以报警。债权人追索债权,应当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行使,如果在索要高利贷过程中出现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的,公安机关会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赌博债主上门讨债可以报警吗
一、欠赌债被追债能报警吗
欠赌博的债务被追债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是不会处理的。但如果采取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的手段被追债的,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债主上门要钱110管吗
债主上门要钱110是否管理视以下情况而定:1、如果是合法的催收,则公安机关不会管理的;2、如果是暴力违法催收,且对借款人人身进行伤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
人民法院处理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老公在外欠钱,债主上门要钱,能报警吗
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有义务维护公民人生安全,但如果对方没有做出违法行为,警察也不能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如下: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扩展资料
林某的儿子不幸去世,林某因此获得18万元死亡赔偿金。听说此事,曾经借钱给林某之子的张某找上门来,要求老人用此款偿还小林生前的债务。
这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呢,而借款人是否有权参与分配呢?日前,龙岩连城县法院作出判决,林某夫妻仅在其继承小林的遗产范围内向张某清偿,死亡赔偿金不在其列。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林某就不幸遭遇了这样的事。而张某听说了,上门要钱,老人悲痛不已,张某此举像是火上浇油,引起了林某的强烈反感,坚决拒绝还钱。
张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还钱。
经查,去年5月16日,小林曾经向张某借款30000元,并向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据,双方约定利息按每月两分计算,2014年11月16日为还款日期。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小林之间的借贷合法有效,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故张某可要求还款。但小林已经死亡,林某作为小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可要求林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小林生前债务。
因为死亡赔偿金是他人死亡之后由加害人给付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故不应认定为遗产,对于张某要求林某夫妻以小林死亡赔偿款偿还债务的要求,法庭不予支持。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记者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江其焱)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人民网—龙岩:儿子身亡父亲获18万死亡赔偿金 债主上门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