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规则)
合伙人转移合伙财产
法律主观:
转让合伙财产有以下义务: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受让人依照法律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简述合伙企业财产转让和出质的规定
【答案】: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有较严格的规定:
①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可能导致该财产份额依法发生权利转移,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普通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需要其他人同意吗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需要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将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人,只要在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其他合伙人对转让行为需要给予同意或者有优先受让权的规定,那么在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需要遵守这些规定,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或者优先受让权的放弃。
受让持有合伙份额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我国《合伙企业法》里面规定了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人将自己的份额进行转让时需要遵守相关的办理程序,下面我整理了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详细请阅读下文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规则
合伙企业的人合性决定了合伙人之间需要彼此相互信任和了解,所以对财产份额的转让规则作出了限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24条的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要遵循下列规则:
1、合伙人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发生转让后果,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由于这种转让属于内部关系,只影响到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变化,也不增加新的合伙人,因此,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可以发生转让效力。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营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并不当然成为新合伙人,还需要满足“修改合伙协议”的条件。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关于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普通合伙人转份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况才可以进行转让,如果符合在法律上规定可以依法转让的情形是可以按流程合法进行转让。我们在办理份额转让时,最好先咨询相关律师,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合伙人转让份额需要其他人同意吗
合伙人之间股份转让是否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首先要看你合伙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
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将导致该合伙人退伙或者新合伙人入伙,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而合伙企业的设立是以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为基础的,具有很强的人合性的色彩。合伙人的相对稳定是合伙企业经营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在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行为负责,对合伙人人选更加重视。因此,本法对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
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时有必要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吗
法律主观:
一、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应该经过谁的同意
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转让对象的不同即是向合伙人转让以及向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转让作了不同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其构成要件也应当作不同的认定。
1、合伙人向其他 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 。这种转让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不会破坏原有的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伙企业法》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无论是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都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能生效。因为此时将导致合伙人的增加即第三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合伙的信任关系受到影响,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存在的重要基础。
3、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赋予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从法律效果来讲,是将其受让合伙人出让财产份额的顺序处于优先于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位置。
4、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处理。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其他债权人设定权利质权,但是由于质权的设立可能导致其财产份额的转让(如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所以《合伙企业法》对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
二、合伙的效力怎样认定
1、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中关于 民事法律行为 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2、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
3、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4、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三 、 合伙人死亡 合伙合同终止 的例外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合伙协议规定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未予规定的,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C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选项AB的表述错误。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主观:
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 有限合伙人 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 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 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外。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法律客观: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和转让股权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和转让股权的区别在于:
一、合伙人之间转让规则不同
转让份额: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转让股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发生转让后果,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由于这种转让属于内部关系,只影响到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变化,也不增加新的合伙人,因此,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可以发生转让效力。
二、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规则不同
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转让股权:《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特殊约定不同
转让份额: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转让股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24条的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并不当然成为新合伙人,还需要满足“修改合伙协议”的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伙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