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还能起诉财产分割吗)
离婚后怎么起诉财产分割
法律主观:
关于“ 离婚起诉财产分割 ”这个问题,离婚起诉财产分割的做法: (1) 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 婚前个人财产 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何起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之下是平均夫妻 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和他人同居;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于起诉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正常情况之下是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平均原则进行分割的;如果一方有过错的,一般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按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进行赔偿。
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一般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是按照均等方式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均等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的处理的时候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是对于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各归管理、适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的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财力,或者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次啊会餐可以诶一方所有、分割入伙财产的一方对于另一方应该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般价值的补偿。
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的时候应该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给予合理缝合或者是折价处理。
6、双方对于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的时候偶没有变更房屋的产权,增值部分属于另一方应该获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仓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获得的财物,离婚的时候,如果结婚时间补偿,或者因为索要财务造成来了对方生活困难,可以酌情返还。对于获得的财务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以按照赠与方法进行处理。
8、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抚养或者是无过错方等原则分割给另一方所有。分的房屋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给予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该照顾女方。
9、离婚的时候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还没有获得经济利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于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10、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的自然毁坏、消耗、灭失,离婚的时候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不予支持。
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进行
离婚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进行?我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进行
一、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具体来说:
(1)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需要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如何进行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但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应当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具体的方法一般是由一方举证,如果不能证明该财产是属于自己一方所有的,则都认定为共同财产。
起诉财产分割流程应该怎样办理
法律主观:
起诉财产分割流程应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办理:
1、原告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由立案大厅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决定受理该诉讼;
3、开庭前,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5、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院起诉财产分割流程
法律主观:
财产分割官司法院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起诉财产分割有何程序
法律分析:(1)携带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交诉讼费 ;(2)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材料不齐的补齐材料,材料齐全的,根据情况会开庭审理 ;(3)法院经调解,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判决 ;(4)执行判决,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原告收集当事人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起草起诉状;
2、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执行后,办理过户和财产的转移。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