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条丢了怎么办(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合法有效)
借条找不到了怎么办
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借条不见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
1、可以要求补张借条,如果对方愿意补借条的话,直接补写。如果不愿意补的,可以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
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均可以要求给付。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的挖机在工地上干完,老板不结帐已打的欠条被我弄丢了应怎么办?
法律分析:欠条丢失,需要尽快补强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第一、要求债务人重新补签借条。第二、可以要求债务人签订还款计划书,或签订还款协议书。第三、可以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对方催账,记录下对方对借款一事的承认态度。第四、在民间借贷纠纷庭审中,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欠条丢失还钱需要保留其他证据,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音。经过核实的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因此手机上的聊条记录、手机录音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丢了有什么找回渠道
一、借条丢了有什么找回渠道
1、借条丢了找回渠道,具体如下:
(1)复制其他人的借条;
(2)与他人重新订立借条;
(3)以及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条遗失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4、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
5、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
民间借贷如果丢失了借条,还能要回欠款吗?
民间借贷如果丢失了借条,还能要回欠款吗?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可以说是最平常的凭证性文书。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打个借条作为证据保存着。但是,在保管的过程中,借条不小心丢失了,还能要回欠款吗?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如果债主不慎将借条丢失,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补救措施。
一、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
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二、借条丢了还能要回欠款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出借人将货币交付借款人时,合同才生效。所以,借款是否履行,要看付款凭证。如果您在起诉的时候,不能提交相应付款证据,予以证明您已经提供了借款,那法院便没有依据认定您的债权,您的诉讼主张也无法被支持。所以,建议您在起诉之前尽量搜集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民间借贷中,借条是比较直接的证据,但却不是唯一的。如果当事人不慎将借条丢失,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补救,包括要求对方补签借条,或者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彼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等等。就算借条丢失,也还有可能要回借款,关键就是看当事人怎么来操作补救。这个过程中,一个是要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知晓,自己把借条弄丢了,否则对方可能会以此耍赖,拒不偿还借款。另一个,也是要利用一些方式技巧,格外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尤其是有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追讨欠债的,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然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规定,从而丧失胜诉权。
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借条丢失了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等。借条丢失并不表示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欠款方依旧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进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借人的借条丢失后,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发出催告通知,通知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作出还款承诺的,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也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成立。
没打借条又没约定利息,还钱时要给利息吗
1、其实,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对其有做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2、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3、虽然说你这种情况是没打借条,就是没有凭证,但其本质是跟有借款合同一样,借钱时没打借条又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4、因此,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可以给。
5、另外,借钱的时候没打借条其实对出借人是很不利的,就算两个人的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肯定是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最后就只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6、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方借条丢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出现借条丢了的情况,应该及时的收集借款证据。1、物证。比如借款信息、聊天记录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的,也可以一并收集整理作为证据使用。2、证人证言。 如果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请该第三人作为人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3、视听资料。 还可以进行录音收集证据,若对方亲口承认有这个借款的话,也可以把这个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在收集到证据后,如果还款期限到,借款人不换的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年前把钱借给朋友,借条弄丢了,现在该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呢?
把钱借给朋友,对方也给自己打了借条,可是自己把借条弄丢了,这时候应该怎么把钱要回来了?现在首先首要做的就是给对方发一个信息,问问对方什么时候可以把借自己的钱还给自己,当然发信息的时候要注明对方欠款的金额,这样对方回信息告诉你时间或者告诉你自己没有钱的时候,都可以证明他确认了这个欠款。
一、如果欠条丢了应该怎么确认对方和自己借款
对于借条当然是最有力的事实证据,但是当这个事实证据丢失的时候,我们就需要准备辅助证据来进行证明了,比如上面说的给对方发信息,当你发信息的时候,对方直接回复了你的信息,无论这个信息是怎么回答的,他都是间接证明了自己的借款事实,加上自己的转账记录金额和借款金额匹配,如果对方不还钱,就可以直接起诉对方了。
二、什么问题需要注意,不然会导致借款无法要回
三年前借钱给朋友,借条丢了,那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就要尽快和对方联系,如果借款到期2年后没有联系对方主张还款,即使你有证据起诉到法院,可能也不会得到更多的支持(可以查询相关法律),所以当借款到期时,要主动联系对方索要还款,这时候就有了主张还款的证据。
问题总结
借款的借据是主要的借款证据,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如果不慎丢失,可以用以上的办法补充借款证据,便于以后有不时之需,当朋友之间借款无法得到偿还的时候,就可以用此辅助证据来进行起诉了,法院受理后会予以采纳以及当证据来核实,不过以后还是尽量不要把钱借出,因为有的时候要钱真的很难。
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借条不见了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如可以找借款时在场的第三人作证;也可以提供借款时留下的录音、录像资料证明借款事实存在。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欠条原件丢了怎么办
法院档案借条丢失需要看是在法定程序的何种阶段。如果法院已经下达了判决书,借条原件丢失也没有关系。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借条原件遗失,那么借条的效力则需要借债人的认可。
一、法院档案里借条原件丢失该怎么办?
第一,起诉被法院立案受理后,借条原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保管,直到开庭举证时,原告才向法庭递交;
第二,开庭时递交给法庭的借条原件,如果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结案,就必须由法院保存在卷宗中,不会再给原告了,因为这是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
第三,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原件法院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三、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法院档案里借条的遗失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失误,是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并且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环节会对此进行记录。如果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借条原件而被遗失的情况,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也是具有同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