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后能否重新结算
工程价款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怎么办
既然在原来两个人达成了协议的话,为什么又要起诉呢?那肯定他又后悔了呀,他觉得那个结算对他不利呀,他觉得划不来,所以要重新起诉要求重新搞这个吧,你们可以再协商一下,如果再不行的话就只能上法庭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要尽可能减少鉴定次数,能不重新鉴定的,则不重新鉴定;必须通过鉴定才能确定工程价款数额的,要尽可能地减少鉴定范围,能不全部鉴定的,则不进行全部鉴定。
双方未对结算问题作出约定的,事后又未达成关于结算的补充协议的,可由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工程结算后发现漏算可以重新结算吗
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中盖了章、签了字,表示双方已对结算结果认可,不再重新结算。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当初有约定万一漏报可以追加,那重新整理漏报项重新结算,否则不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能,今年的漏项,直接补记就行。跨年的漏项,涉及损益,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不涉及损益,直接补。
工程帐目结算后并签字又发现错了可以重算吗?
但是你所说的工程结算程序是错误的,因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可以重新算。有句俗话说“错帐不为瞒”。帐目错了既便签了字,还是可以重新算的。实事求是是真理,没有人不服不讲的。一切还原本来面目是公理,人人都要心服口服。
以后再去账前,自己先在家算好,尽力不出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重新结算的,但由于已盖章生效所以属于双向责任。
总之中国建筑市场民商法和行政法冲突较多。你的情况属于民商法范畴,要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以中介审定结果作为依据可以不执行。即使甲方代表错了自己负责内部吸取教训不得约束建设方,除非恶意串通等因素之外。
工程结算后能否重新结算
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中盖了章、签了字,表示双方已对结算结果认可,不再重新结算。
不用。如果工程结算后发现欺诈、合同条款违法、及其它明显不公平的情况,可以要求重新结算,结算后扣款不需要重新结算。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重新结算的,但由于已盖章生效所以属于双向责任。
国家项目有国家投资审计规定,没有经过国家审计部的结算,行政法权大,你只有执行。实际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民商法约束,任何一方部的更改除非证明有恶意,但是实际是双方已经认可结果应该执行。
房产工程结算错误?可以申请重新结算吗?
1、如果是真正的算错,而且有报价合同等相关资料,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无法通过,可以由仲裁提议,交审经济法庭处理。
2、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重新结算的,但由于已盖章生效所以属于双向责任。
3、你的情况属于民商法范畴,要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以中介审定结果作为依据可以不执行。即使甲方代表错了自己负责内部吸取教训不得约束建设方,除非恶意串通等因素之外。
4、当事人就工程价款达成协议后又申请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承包人有充分证据证明结算协议有重大漏项的,可对有关漏项的造价进行鉴定。
5、当然可以,工程结算过程中,凡是出现缺项、漏项、错项等影响工程款数量的都是可以补报的,当然,你补报的项目必须是合理的、实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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