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项目经理的诉讼责任如何承担
中铁十二局施工合同纠纷是有项目经理负责吗?
不是。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合耐首猛同无论怎样约定,都是对其双方发生约束力,因此项目经理在经营期间与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仍应由建筑企业来承担,项目经理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由委托关系及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原理所决定,由此得知中铁十二局施工合同纠纷不是由项目经理负责。中铁十二局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综合实力最强的成员单位,年经营规模1000亿元以上,年施工产值600亿元以上。芹猜
项目经理签订的合同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在建设施工合同中表现的最突出的就是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肯定是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而不是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经理本人,进行结算的也是建筑企业,而不是项目经理个人。因此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无论怎样约定,都是对其双方发生约束力。这是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而不能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即内部合同的约定不对抗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塌伍段项目经理在经营期间与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仍应由建筑企业来承担。但建筑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内部合同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团誉,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工程项目经理签字后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经理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
(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 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 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二)、在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在不是依法通过审批备案而是由企业或者其项目(经理)部自行刻制项目(经理)部印章的 情况下,关键看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是否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明确授权。
扩展资料:
授权的原则
授权的基本依据是目标责任,要根据责任者承担的目标责任的大小授予一定的权力。在授权时还要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相近原则。这有两层意思:给下级直接授权,不要越级授权;应把权力授予最接近做出目标决策和执行的人员,使一旦发生问题,可立即做出反应。
2、授要原则。指授给下级的权力应该是下级在实现目标中最需要的、比较重要的权力,能够解决实质性问题。
3、明责授权。授权要以责任为前提,授权同时要明确其职责,使下级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限范围。
4、动态原则。针对下级的不同环境条件、不同的目标责任及不大氏同的时间,应该授予不同的权力。贯彻动态原则体现了从实际需要出发授权,具体可采取:
1) 单项授权。即只授予决策或处理某一问题的 权力,问题解决后,权力即行收回;
2)条件授权。即只在某一特定环境条件下,授予下级某种权力,环境条件改变了,权限也应随之改变;
3) 定时授权,即授予下级的某种权力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到期权力应该收回。
折叠授权注意事项
1.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
被授权对象应该在品行方面信得过,有积极热情的态度,敢于付出,敢于承担责任,同时具备真才实学。不然就可能导致马谡失守街亭的悲剧。这就要求我们有识别人才的洞察力并健全招聘、培训和考核的机制。
2.明确授权的目标,一定不要模糊。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什么时限内完成,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切不可雾里看花。不然只会让你的下属唱“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无所适从,无法果断地处理事务。
3.按步骤授权。
犹如举重训练一样,要由轻到重地训练。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任务压上去滚拍散,肯定会闪了下属的腰,挫败他的信心。因此必须给下属一个成长的过程,随着下属工作效能和经验增长,在合适的时机授权。
4.布贺族置合理的授权内容。
不要授予下属不该授予的权力,大的权力还是要独揽,否则会导致失控。另外不要授予超越下属能力的权力。否则不仅会导致任务不能完成,还会导致下属本人的崩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