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财产离婚男方能分吗(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能分吗
一、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能分吗
1、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一般是不能分的。除非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离婚时达成了协议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导致变为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离婚时双方对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该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女方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女方嫁妆属不属于婚前财产,分以下情况: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4、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婚前房产离婚后男方有份吗?
法律主观:
婚前男方房子离婚后女方不一定能分得。婚前男方房子如果是个人买的并且付清房贷,那么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写了女方的名字,那么一人一半,女方可以分得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共同还的贷款,那么房子可以判给婚前买房子的一方,但是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财产可以离婚平分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1、 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将视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此时房产仍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3、 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 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 婚前购房双方都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女方婚前有房产有房贷,离婚后男方有份吗?
女方在结婚之前有房产,并且还有房贷,那么在结婚之后,如果女方要求男方帮助自己一起去承担这个房贷的话,离婚之后,男方也是可以去分得一部分的房产。但如果说女方是独自一人去还房贷,而且生活方面也没有让男方负责的话,那么男方就没有这个权利去分房产。
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不管女方还是男方,只要我们在婚前没有把房贷给还清,那么在结婚之后,如果让自己的另一半来帮助一起还房产的话,那么这就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你是独自一人去还这个房贷,生活方面多各方面都没有让另一半去负责的话,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财产,但也需要大家去做好公证千万不要让另一半占了便宜。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都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去购买房子,那么在结婚之后,如果双方发生了争吵,女方也是不用哭哭啼啼的,可以直接去到自己的屋子里面。
买房子没有我们想象当中的那么容易,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贷款买房之后,关于房屋的产权问题就非常的麻烦了,大家也是可以询问相关的律师,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般在结婚之后,只要大家没有让对方去还房贷,而且我们也是除了家庭的生活费,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财产,不用担心。
每个人都的家庭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这也是需要大家去了解清楚。建议不要随便的去让对方帮助自己还房贷,不然的话,我们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对方也会分走一半,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需要注意。但如果两个人是真心想要过日子的话,其实就无所谓了,就怕是一些有心之人。
一方婚前房产离婚能分割吗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房产通常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我国婚姻法中明文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签订有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则按照协议约定,离婚时该房产应当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方的婚前房产,是由另一方部分或者全部出资购买,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因为,第一,我国采取不动产登记制度,原则上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谁,既然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属于其个人;第二,即使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房产是由对方全部或部分出资购买,该出资行为一般也会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双方已经结婚,就无权要求返还该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方全款买的房子,在结婚前加了男方的名字,离婚男方能分房子吗
谢邀。
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
婚前您全款购买的房子,如果产权登记在您个人名下,则属于您个人的财产,离婚时男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但若您加了男方名字,也办理了产权证,一般视为是对男方的赠予,且赠予行为已经完成。离婚时男方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考虑出资情况,照顾女方权益原则,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女方婚前财产结婚后男方有份吗
女方婚前全款买的房产、婚前贷款买的房产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男方没有份额,属女方独自所有;女方婚前款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前贷款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男方具有份额,属夫妻双方共有。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
1、全款买房:按照婚姻法精神,此种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通常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除非男方同意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2、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什么是婚前房产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如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