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借钱不还起诉要收集哪些证据(起诉他人借钱不还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借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五、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欠债不还的解决方式是:
当事人可以先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
欠债:意思是负债,欠人钱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主观: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证明借贷事实存在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他人的口头证言等证据。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1、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对于借钱不还的如何处理
对于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包括;
1、根据上面的回忆记录,收集借钱相关的所有凭据资料;
2、提前沟通,开始的时候可以用暗示的方式,例如平常的言谈间有意无意的提及,给对方心理暗示;如果对方置若罔闻,而且当初承诺的还款日期已经到了,那么不妨直接挑明,挑明的时候态度要中肯,要求对方给予明确答复,最好是让对方能写个承诺还款的条子,或者引导对方说出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
3、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拿出准备好的凭据,进行跟催,要让对方看到你的耐心和恒心;
4、通过委婉的方式以口头或省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其家人、亲属、朋友、单位领导,通过第三方施压.让你考虑不还款的代价,为了不还钱,一个人的信誉尽毁,他自己心里会掂量的,这个压力是很大的。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出借款项时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有必要);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还应提交夫妻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等)。
(5)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1)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2)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3)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4)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5)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6)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3、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载明起算日及截止日期及利息计算标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起诉欠款的证据,首先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借据和借款合同。然后是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已发生的证明,如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凭证、收据等均为证明。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因特殊情况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钱不还起诉需要那些证据
法律主观:
债权人去起诉借钱不还需要提交下列证据: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借款合同、收据、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起诉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
欠款不还,起诉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五、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