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投资的财产怎么分(美国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公投资的钱离婚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老公在投资理财方面有很多问题都是人们所关注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让你很无奈。那么老公在投资理财方面有什么问题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问题。
1、老即使是给自己用的,那么这个钱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这个投资的收益,但是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益。夫妻一方是完全的自由支配,他投资的收益都应该归他所有,但是他有权拿回这些投资收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如果钱本来就是自己用了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分得一部分钱。当然钱不该归夫妻双方所有也会有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那么投资的钱就属于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后老公用个人财产投资,其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行为,夫妻双方应共同对其投资的这笔金额享有所有权。其配偶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这主要取决于夫妻一方是否是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取得了资金。一般来说,如果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投资的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或双方协议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将所获资金从夫妻共同财产中除名或转归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议不成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协议不成时会考虑以下几点:①在离婚时所进行的投资所得或赠与所得;②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支付的合理费用;③一方婚前取得投资收益时应否对该部分出资享有所有权?对这几点大家都很熟悉了吧!那就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老公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理财所取得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
3、投资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支配和处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共同财产。双方以婚后共同财产出资,但一方明确表示放弃个人财产权利或无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而另一方要求分割的,人民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其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二)生产、经营、科研中获得的收入;(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该条规定中所谓个人经营所得主要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通过各种形式从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利息所得、红利所得等。在夫妻一方投资失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上述收益和股息收入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一方如果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用于个人经营或与该经营有关取得和亏损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投资公司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的公司和企业,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具体应以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为基础。而夫妻一方设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公司的一部分。那么在处理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公司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上,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投资中涉及的个人财产,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割。
夫妻一方在取得出资额的同时,还要注意其个人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属于非共同财产一方对另一方侵犯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对夫妻共同投资公司、企业以及个人生活中应取得收益的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而这种规定在我国现行《婚姻法》和《公司法》中均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对于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中的部分权利义务双方都应严格遵循这一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夫妻一方作为公司股东,可以依法享受股息、红利等收益。
实践中,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收益一般被认为是股东个人所得,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将股息、红利作为公司股东个人行为在法律上确认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婚姻中由于一方为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的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或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夫妻财产的处分,具有争议。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的主要问题是分红所得是否应计入公司财产?其数额大小如何确定?等等。
3、公司利润为家庭共同经营所得所得后不得随意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归股东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投资并经营公司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公司为家庭共同经营,可对该公司利润予以分配。所以婚后夫妻一方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公司后,由于其投入资金和经营情况都是由配偶一方说了算,这种利润的分配通常情况下是由配偶本人决定。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双方均为自然人而成立公司时,这种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力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有。
4、夫妻双方对共同投资所得财产的共同管理负责。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投资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条是在明确夫妻共同投资为一方所有,共同经营、共同财产原则上不能作为离婚时判决双方共同财产的依据。由于公司和企业等财产属于特殊复杂的财产类型,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通过公司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判断。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对共同财产应作出合理的处理。但对夫妻一方使用的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所生的子女,因共同投资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一方偿还并承担责任。
5、夫妻一方出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其配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因此在离婚时就应当首先考虑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取得出资而设立的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夫妻双方未取得出资而对公司或者企业进行共同经营后又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其个人财产时,应先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分割,其公司收益归该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个人占有;离婚时其公司所取得收益应按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对于未取得出资而设立的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中所享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时,可以向股东签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公司成立后十二个月内股东可以按照实缴资本分配利润”;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出资的收益,应当在离婚时将出资作为出资人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出资时对于该如何分割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首先应区分其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区别;其次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产查封;第三根据财产抵押、质押等不同情况处理;第四由于公司资本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参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个人为单位计算个人财产份额。
关于离婚对投资性财产的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老公婚后创业的公司是离婚怎么分
律师说:在结婚后,男方投资成立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男方可以分得其中一半的股份。但如果在婚后创业也投资了公司,那就不能分得公司股权。但如果是在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产或公司股权,那么财产一般都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或公司股权归个人;如果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或公司股权,那么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前或婚后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也是基于这一点来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当事人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负连带责任的规定;在夫妻关系终止时解除婚姻关系时,该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公司股权的分割原则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的时候,分割股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分割。公司是夫妻共同经营,夫妻双方共同投资和经营公司是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所以一般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进行分割。(2)考虑公司的规模大小及股东人数情况确定。在确定股权归属时,要考虑公司规模和股东人数等因素。
3、按份共有的处理原则
按份共有,指按共有人的份额确定共有关系。共有关系主要包括按份共有两种情况。按份共有情况下,共有财产的份额是由共有人平等协商确定的。按份共有中,共有财产的份额一般是其财产份额的1/2或1/3。夫妻共同财产中,因分割或折价而取得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按共有财产应予以分割或折价的份额应平均分割。
4、离婚时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行使应当与其他利益的行使相协调。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可以由另一方享有,但其他利益不能由一方单独享有。另一方行使其他利益时,应当与另一方的权利相协调。如果对对方在企业中所持股权或股份的利益没有进行合理地预期调整,在离婚时可能因调整不当而侵害对方的利益。
5、婚后成立公司,婚后登记夫妻双方个人出资性质不变而新增加公司股东,则该股东只享有新增加股东权不享有占有收益与处分权,未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的一方应分得新增股份款归个人所有。
婚后成立公司,一方婚前出资的财产为婚后的财产,婚后变更登记后,虽然增加了出资,但该出资并未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说是个人财产,由于新增加股东未参与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不能确认该出资属于出资人在个人名下的个人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种类之一。此外婚前出资新增加财产者与新公司股东在离婚时均不能获得新增加财产。但若婚后购买该房产或公司股权后,则为离婚后新增加股东权而在结婚前已将房产或公司股权转让或赠予他人的,该股东不能获得该房产或公司股权;当夫妻结婚后新增加股东权而在结婚前未将房产或公司股权转让或赠予他人的该股东也不能因此而得到相应收益和处分权。
彩礼拿去投资离婚怎么算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用彩礼投资的,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依据彩礼是否为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彩礼不分割,但投资经营所得要进行分割,经营所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离婚房产过户是先离婚再过户的。离婚以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让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