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公工资不给老婆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收入差距大的弊端
现在很多夫妻婚后都会面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其实这很正常。不可能每对夫妇都有均等的收入。那么如果夫妻收入差距过大,离婚时财产将如何分割?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平均分配,共同分割,但收入差距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即使夫妻收入差距巨大,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应当由双方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将提起诉讼解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收入差距大的弊端
一般来说,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如果一方长期处于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不对等的地位,即使暂时不爆发,也会在某个时候爆发。
1:老公收入过万,媳妇零收入。
王家就是这种情况。老王收入高。她的媳妇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在这种组合中,丈夫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儿媳因为各种原因充当家庭主妇。一般来说,这种家庭格局有两种情况。
第一,媳妇和老公互相理解对方的辛苦,知道他们只是分工不同,但同一个目标是让自己的日子越来越好。他们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他们会生活得很幸福。
第二,老公嫌弃媳妇不上班,总觉得媳妇没用。有的甚至抱怨媳妇天天在家花钱,媳妇觉得男人不担当。当她花了一些钱时,她抱怨各种各样的事情,感觉丈夫不理解自己,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艰辛。
所以他们两个会吵三天,过不好日子。这样的家庭自然不会很幸福。所以说媳妇没有收入是很残忍的。
2:妻子收入高,丈夫收入一般。
中虽然这种生活的结合很少见但它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一些发达的沿海城市。我媳妇的闺蜜就是这样,她很有能力。她在外企工作,有时候一个月能拿十几万,但她老公在一般事业单位工作,月收入4位数。因为女方工作忙,经常出差不能回家,他们家很多事情都是男方做,时间长了也是各种矛盾。
因为各种思想的影响,这些组合很多也是命不好。有的是因为老公接受不了媳妇比自己强,有的家庭因为媳妇更有能力,又因为老公经常被说成是吃软饭的,也会加剧他们之间的矛盾。总之,由于种种原因,这样的家庭幸福指数并不高。
夫妻收入差距大对婚姻影响大吗
不一定,但肯定会有一点影响。
婚姻的稳定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只是一个方面。如果你真的认为收入差距会影响婚姻的稳定,那你就要努力提升自己,通过提高自己的能力来增加收入,努力缩小这种差距。
夫妻收入差距多少比较合适
夫妻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收入差距的关系怎么样?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上班族,工作生活都比较稳定,那么我觉得两个人的收入差距在5000元到8000元左右比较合适。为什么这么说?想想吧。如果两个人的收入差距在5000元左右,那么至少一方配偶的工资足够日常开销,而另一方配偶的工资可以存起来用于生活中的其他需求。当然,这只是针对一部分人。
如果真要说夫妻婚姻关系的稳定和两个人的收入差距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我觉得如果丈夫工作更努力,收入更多,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生活开销,妻子收入多多少少没必要,但我不会建议妻子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无论收入多少,我们的女同胞都要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而不是赚多赚少。因为一旦我们成为全职太太或者家庭主妇,就会慢慢脱离这个社会。只知道柴米油盐酱醋,只知道围着老公孩子转。你会慢慢厌倦这种生活的。更何况你老公工作了一天,回来也不想听你唠叨家里的琐事。但如果你没有工作,除了家庭琐事,你还能和他聊什么?所以,无论我们做什么工作,无论我们挣多少钱,我们的女同胞都必须有自己的事业。如果你老公不介意你有没有工作,那就好说了。如果他心里明明很在乎这件事,却藏在心里不说出来,迟早会爆发出来,对他的婚姻家庭都不是好事。
夫妻收入差距大,这种情况离婚财产该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收入、奖金、劳动报酬,以及企业投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但是,因人身伤害而属于自己的赔偿、补偿等个人财产,如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救助津贴等,属于自己的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当然,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和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享有平等的待遇权。但是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多少呢?一般情况下,财产产权明确的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共同债务是平均分担的。但在实践中,由于财产归属不明、双方对家庭分工不同、一方过错等因素,几乎不存在平等分工的情况。
以下因素或多或少会影响财产的分配。如果对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如果对方隐瞒、转移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将财产平均或少分给他。如果你的生活就是抚养孩子,照顾老人,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你的离婚。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原则上一方按照估价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申请拍卖,拍卖价格是分的。离婚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产权不明,法院会判定你可以用来居住,但不会判定权利属于谁。
只有在离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分割财产吗?原则上是的,但法律规定了两个例外。一种是,如果你的伴侣转移、隐藏或伪造共同债务,他或她可以在离婚前要求财产分割。其次是他的父母和子女等患了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药费的时间,也可以到法院要求分手。此外,男性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分娩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性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分居时取得的收入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既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
二、分居时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回答“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先看看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通过上述的解释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民法典规定;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三是夫妻的约定。因此,可以这么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法律所规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首先,分居并不影响夫妻婚姻关系,在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民法典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起来,“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回答是: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很大并不影响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收入差距大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很大并不影响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般的原则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对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怎么分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一、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1、婚后财产离婚分配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有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二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6)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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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很大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法律分析:就算是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巨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都应该由双方共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起诉离婚期间,两地工作分居的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是按工资收入还是按存款余额?
我们在办理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因分居引起财产分割的争议。
有的已经分居十几二十几年了,离婚发现时,对方要来分割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
在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习惯了自己赚钱自己花,自己过自己的,所以,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在分居期间赚的钱,就是自己的财产,和对方没有关系。
李律师今天要矫正大家的这种错误认识。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于夫妻之间有自己的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婚内的收入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登记结婚至婚姻关系解除的这段时间,其中包括分居的时间。
由此可见,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在此期间各自的收入在理论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
虽然双方分居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但是双方分开生活太久,独自管理和安排各自的生活和实际需求,不一定就是对半分割。
法院在处理这类婚内分居离婚案件时,遇到分居期间主要由一方负责照顾孩子,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也会在分割分居期间财产所得时,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财产分割上的适当照顾。
因此,即便将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法院也会根据分居时间长短、管理财产情况、生活消费支出等各方面因素,衡量是否需要平分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得。
由此可见,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会根据他们的约定来处理。比如,如果双方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会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