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承诺书)
债权人放弃债权如何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就是债主,如果自己是债权人,就是应收;如果人家(对方)是债权人,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应付。既然说的是“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就是人家的债权,是自己的应付,即应该给人家的钱。
其次,债权人消亡或放弃债权,可以作为债务重组处理,如果是人家的债权,对于你们来说就是减少了应支付的金额,作为你们的营业外收入;如果是你们的债权,等于是损失了,就计入闹早营业外支出。书中所言是人家的债权,你们的债务,既然不用支付了,就成为你们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需作源备出免除的意思表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作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免除债务 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放弃对担保人影响
结论:债权人放弃后,担保人会自动免除放弃范围捏的保证责任,决定权在债权人手里。所以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债权 保证人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解析:
1、债权人放弃后,担保人会自动免除放弃的保证责任,决定权在债权人手里。所以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债权,保证人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
3、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铅颤模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
5、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
6、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