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培训机构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
拖欠工资不给没签合同怎么办
法律主观:
拖欠工资不给,没签合同的处理办法:
1、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来维权;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谈物渣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6、其他。
要通过劳动调解解决劳动争议,需要向劳动调解组织提起申请。若需要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申请人如实提交劳动仲裁所需材料,方便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若没有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劳动调解。劳动调解流程如下: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手宏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岩薯败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
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
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若没有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仲裁材料。仲裁材料如下:
1、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劳动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