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车祸颅脑损伤伤残鉴定等级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2011年修订稿)》【2011】5号10、十级残疾1边缘智能状态;2人格改变;3颅骨缺失6cm2以上;4颅脑损伤经睁陆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7颅内异物;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13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 粉碎性骨折 畸形愈合,影响容貌;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26一耳听力损失≥56dBHL;27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28牙齿脱落4枚以上;29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302根以岩灶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312肋以上缺失;32胸导管损伤;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34膈肌修补术;35食道、胃、肠修补术;36肝、脾修补术;37肾修补术;38轻度排尿障碍;39膀胱修补术;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4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43枢椎齿突骨折;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悉枣顷骨化;45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46椎体骨折(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47骨盆骨折畸形愈合;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49一手掌缺失5%以上;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畸形;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52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53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转>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55一侧髌骨切除;56一侧半月板切除;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58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丧失25%以上;62体内大量异物存留;63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车祸脑震荡算几级伤残
法律主观:
脑震荡,如果没有其他颅脑损伤如颅内血肿合并存在,经治疗可以痊愈,没有功能障碍,也无医疗依赖,在法律上不能构成工伤伤残等桐谨级。轻伤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物轮颤程度鉴定标准》3.1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罩败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5.1.2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车祸9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主观:
对于交通事故来说,交通事故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要按照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标准: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划分为十级,赔偿系数从100%至10%,分十级逐级递减。二、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1)鉴定委托书;(2)案情;(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扰如宽;橡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三、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司法鉴定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仍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改价格〔2009〕2264号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根据鉴定工作的难易、复杂程度等情况在国家规定基准价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 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缓亮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扰如宽主观:
1、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其赔偿标准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橡高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缓亮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 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可以评残吗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一般能评残。根据相关伤残分级标准规定,伤残鉴定应当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早纳配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分析后进行确认。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茄指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陆指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1、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消或,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喊桥改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郑判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