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对方)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不让探视孩子的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有探视权的可以暂时接走孩子,需要跟直接抚养人进行商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于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可由双方进行商议。探望方要本着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进行探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执行探视权不是犯罪。但是探望权则不同,这只是父母一方的权利而非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再也不去看自己的孩子,虽然在道德上会受到众人的谴责,但并不违反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协议可以看孩子 男方不给看 可以起诉吗
可以。
离婚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可以以探视权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配合探视,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离婚协议上写的可以看孩子不让看怎么办实现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手段: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
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二、离婚协议写不让看孩子有效吗?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协议写不让看孩子无效。
三、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法_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协议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协议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如下:
1、由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2、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3、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缴纳诉讼费;
4、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
5、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执行判决内容;
6、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不给探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探视权的特征: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
3、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探望权的基础和设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前提。探望权源于亲权,但必定不同于亲权。因此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和亲权一样随时随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权人通过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协商或法院裁决确定的方式,确定合适的时间和对子女适宜的地点来行使。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4、探视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探望权为单向性,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则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应该协助探望权人实现探望的权力。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探望权行使的对象,不是探望权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探望权人对其进行探望。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他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以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性保障其权力的规定。
综上所述,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首先,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其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再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下情况可以探望权纠纷
1,在法院判决离婚书或调解书中没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处理的,离婚后双方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一方就探望权问题可提起诉讼的;
2,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作出判决或调解后,在离婚后若双方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发生纠且纷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3,在夫妻起诉离婚未果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对于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不予配合进行阻挠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对此应作为新的案件审理;
4,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夫妻关于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等问题产生纠纷且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出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5,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挠,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起诉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怎么解决
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或者已经是判决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离婚常见步骤如下:
1、咨询律师:在考虑离婚之前,咨询一位专业的家庭法律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律师可以解释适用的法律,帮助了解本人权利和责任,并提供具体的建议。
2、准备文件:通常,离婚程序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如离婚申请书、婚姻证书、财产清单、抚养权和探视权安排、财务文件等。律师将指导准备这些文件,并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要求。
3、提交离婚申请:根据所在地的法律,本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给当地的法院或相关机构。这一步将正式启动离婚程序。
4、通知对方:通常,需要将离婚申请书送达给配偶,以通知他们有关离婚的意图。这样他们有机会回应或提供自己的文件。
5、财产和财务分割: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和财务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提供关于本人和配偶的财产状况的信息,并可能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和协商分配。
6、子女抚养和探视权:如果有子女,需要商讨和确定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权安排。这包括决定孩子的主要居住地、监护权和抚养费等事项。
7、谈判或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或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进行法庭诉讼,法官将根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决定。
8、离婚判决:一旦法庭审理完毕,并达成离婚协议或法官作出决定,将会颁布离婚判决书。这将正式宣布本人和配偶的婚姻状态结束。
综上所述,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