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能否分得财产(过错一方离婚财产怎么判)
离婚时,过错方应该怎样分得财产?一
法律主观: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蔽春二,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重大过错行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就以上情形,对于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法律客渣源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如并态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过错方怎么分财产二
法律主观:
离婚后此高过错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分财产祥纳:
1、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后者是与他人重婚、同居的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谨扒没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过错方能平分房产吗三
法律主观:
看情况: 其一、 离婚 后夫妻的共同房产,一般由双方平分; 其二、如果该房产只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 其三、若双方对房子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但是,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房改大我国刚刚开始,所以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对此做出调整。我们所能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及有关房改的若干政策、法规等。取得房改公房产权人两种可能,一种是以标准价购房,取得部分房产权。一种是以成本价购房,取得完全产权。对此,律师做分别的论述。以标准价购只能取得部分产权,无论比例低,都与售房单位存在着一种侍咐悄产权共有关系。属于分民所有部分即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三老渣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依据这一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有得房屋产权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分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住方一半价值的补尝。”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规定不大公平、不大符合房改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公房上市是必然的,一旦上市其价格必定比房改购房的标准价高得多。夫妻分离时,一方取得标准价的一半,而一方却拥有价值巨大的房屋这显然违背《婚姻法》的夫妻平等财产权、处分权的规定。因此在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又做一变通规定称:“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果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不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虽然这也不能说是一种好办法,但毕竟有了司法解释,也只能适用该司法解释。而对于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公房,离婚时又该如何处理呢?现阶段房改政策法规,均没有也无权直接对离婚时如何分配此房做出规定,我们要做一个法律逻辑推理。建设部《关于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经登记核实后,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产别为私产。”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参加房改以成本价购得的公房,即为公民私有财产,享有完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而依据《婚姻法》之规定,无论该房产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该房产实际上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都对该房产的处理,就不可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而应像夫妻共有的彩电、冰箱等其它财产一样,按实际价值予以析产。取得产权的房改公房,其性质同其它商品房住宅一样,旦进入市场,其价格会直接体现出来。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能按该房房产的实际价简桐值来分割,而不能在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代价确定房屋的价值,只有这样才是公平、合理、合法的。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四
法律分析:1、离婚时过错方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没有规定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好漏竖判决。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友大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搜指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过错方离婚时财产分割五
离婚过错方应该和另一谨裂方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一、离婚过错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基晌绝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搏姿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过错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六
法律分析:过错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冲州运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散梁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迹空: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七
法律分析: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但法律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对无过错一方有所照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信盯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滑碰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则敬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八
离婚过错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蔽山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过错方需要进行赔偿的条件如下:
1、有侵权行为:即上面所说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有上述行为就说明夫妻一方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权利;
2、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就是说因为一方的行为致使另一方的财产损害或非财产受到损害。例如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会造成精神损害;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会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有主观过错: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法定违法行为造成另一方受手凳到损害;
4、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造成无过错一方遭受损害的原因;
5、有离婚事实:如果违法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到损害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方的侵权责任的,按婚内侵权处理,不适用婚姻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毕并旅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