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纠纷(债权纠纷诉讼时效)
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意思?
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
1、债务纠纷的法定义务:债务人有义缓老务按约定。
2、债务,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首缺有偿还义务。
3、纠纷,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
债权债务纠纷是日常生活当中培拍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要求具有履行行为义务的一方,履行相关行为,双方对此出现争议,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债务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债务纠纷能否及时公正地处理,不仅直接影响到纠纷当事人的利益,还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有长远的影响。
债权纠纷的管辖地
法律主观:
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选择管辖地,即双方因债权债务引起纠纷的,由原告向被告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之间有合同的,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债权纠纷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债权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对物或者人的行为等客体的权利。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合同之债是因合同的成立、变更、终止而产生的,侵权之债是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