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到身体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闹隐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民法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 精神损害 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
法律主观:
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以免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交通秩序。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时打电话报警,叫警察过来处理,对于较小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一般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承担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一般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承担60%。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人身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业费等。法律客观: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怎样的1、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指渗渣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2、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部分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2、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3、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十一)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用:
1)概念:医疗费用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为恢复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的健康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九条
3)标准:医疗费用=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
2.误工费
1)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人身伤害,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是正的财产减值,说明财产应该增加而不是增加。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
3)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的施工和休息情况为准。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失去工作的时间可以定为固定残疾日的前一天。
3.护理费用
1)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到相当大的人身伤害,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在医疗、修养和康复期间,根据医院或司法鉴定的意见,指定专人照顾他们,由此产生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受损为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用的发生是必要的。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一条
3)标准——护理费用的计算可以根据护理人员是否有收入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损失时间=护理人员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的规定计算护理费好含兆用补偿金额。
(2)护士无收入或聘用护士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用补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4.运输费用
1)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需要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实际费用。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二条
3)计算公式:交通费补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5.住处
1)概念:住宿费是指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需要到其他地方治疗时,需要在酒店或招待所住宿的费用。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三条
3)标准类型:住宿费补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
1)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住院期间必需的食物消耗而有权索要的补助。被害人因客观原因确需到外地治疗而不能住院时,被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三条
3)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
1)概念:营养费用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四条
3)标准: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实际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补偿
1)概念:伤残赔偿是指本案中给予被害人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因严重人身伤害,致使被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其收入或者生活来源的损失。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五条
3)标准:
(60以下)残疾赔偿金=上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残疾系数,(60—75)残疾赔偿金=上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残疾系数,(75以上)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1)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自助器具的费用,如假肢、轮椅等。为补偿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丧失的器官功能或者协助其照顾自己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六条
3)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后续治疗费
1)概念: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损伤治疗后遗留的功能障碍或损伤尚未恢复的患者进行二次治疗的费用。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
11.精神损害赔偿
1)概念:精神损害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被害人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时遭受重大精神创伤,可能遭受残疾或者死亡,并基于此要求赔偿义务人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解释》第十八条。
12.被扶养人生活费1)概念: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被害人因人身伤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为维持其正常生活友租,支付给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的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2)法老卖律依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八条
误工费按个人计算,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只要有劳动收入,就支持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按伤残标准进行赔偿。严重残疾赔偿项目很多。轻伤一般只支付医药费。双方都能达成协议。如果协议失败,他们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咐改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衡茄判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纳戚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般有哪些
1、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备链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轿滚枯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闭洞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
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
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喝酒后不准开车;
7、不允许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故障的车辆。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意思
摘要: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后,车主可以对驾乘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保障,以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时,驾乘人员受到的损失。本文将对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作用及购买方式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车主能够更好地了解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并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一、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
1.1 赔付内容
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的内容主要包括:身故费用、残疾费用、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等。其中,身故费用指在出现车祸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金额;残疾费用指在出现车祸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金额;医疗费用主要指在出现车祸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金额;住院津贴是指在出现车祸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期间,保险公司承担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
1.2 限额
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限额一般以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赔付金额为准,通常为20万元。
二、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
2.1 保障驾乘人员的权益
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驾乘人员的权益。在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后,车主可以对驾乘人员进行进一步的保障,以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时,驾乘人员受到的损失。
2.2 增强车主的信心
驾乘人员绝悄丛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出现,也可以增强车主的信心,让车主更加放心地驾驶车辆。在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时,车主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三、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并樱保险的购买方式
3.1 直接购买
车主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在签订保险协议后,就可以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服务。
3.2 通过经销商购买
车主也可以通过保险经销商购买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经销商可以为车主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车主更好地了解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作用及购买方式,以便车主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驾乘人员的权益,增强车主的信心,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保险经销商购买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总结:运虚
本文通过对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作用及购买方式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车主能够更好地了解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并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驾乘人员的权益,增强车主的信心,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保险经销商购买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一、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 赔偿义务人 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人损问题解释》第18条 二、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 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四、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五、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六、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七、住院 伙食毁巧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八、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4条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敬好养费用) 九、 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纤稿键解释》第25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