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开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开庭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开庭
1、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开庭。任何的离婚案件在被当地人民法院受理后,都需要按照流程审理,然后结合原告提交的相关材料,在三个月以内审结此离婚案件。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大轮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弊友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租仿槐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离婚二次诉讼需要间隔多久时间
法律主观:
两次诉讼离婚有六个月的间隔时间。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判决不准予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
但是如果出现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新情况,并且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有权利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 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六个月后进行起诉。一般审理婚姻案件的时间最短为三个月,最长可能会审理六至九个月月。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有新情况,也可以直接进行起诉。关于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1、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六个月后进行起诉。一般审理婚姻案件的时间最短为三个月,最长可能会审理六至九个月月。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有新情况,也可以直接进行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4、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5、起诉离婚还需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6、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7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8、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9、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0、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5、以上就是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解释。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双方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并且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起诉离婚的相关情形,然后由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来提出起诉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当中女方处于孕期六个月内,则不予上诉。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第二次起诉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隔六个月,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除外。
相关规定是:离婚不被批准需要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二、诉讼离婚法定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6、法院不判决离婚,双方分居又满1年的,再次起诉离婚。
三、对两类人的特殊保护:
1、现役军人。为保护军婚,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2、女方。在下列情形下,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
但是下列情形不受限制: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事由,为避免出现更不利于孕产妇、胎儿或婴儿保护的情形,或者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隐患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四、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身份关系解除;
2、夫妻间扶养义务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双方再婚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受理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任何的离婚案件在被当地人民法院受理后,都需要按照流程审理,然后结合原告提交的相关材料,在三个月以内审结此离婚案件。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受理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在一个月以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判定。而离婚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这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是一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项规定说明,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在六个且内又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
这项规定还说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三、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
无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都需要根据案件,并且结合各地离婚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并且原告缴纳诉讼费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排期顺序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并在限定期限内审结才离婚案件。
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在6个月内法院要对案件审理完毕,做出是否判决离婚的裁判。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的,法院会综合双方的离婚意愿、提交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子女问题等考虑。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
1、写民事诉状
(1)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3)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离婚案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欲离婚双方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当事人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当事人调解,开庭时也会问当事人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当事人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10、当事人一方可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对于一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形,原告、或者是被告可以等待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当然法院二审之后,也并不一定就会判离。法院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材料,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二次起诉离婚后大概一个月开庭
一.第2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第2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院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适用的是普通程序,那么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
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第二次诉讼离婚是否判离要看是否有新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庭审理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开始诉讼程序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法院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审判员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然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