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不理赔怎样处理(出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我垫付的医药费对方不给我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不配合处理的要进行协商解决,对方不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好垫付的费用拿发票、诊断证明、病历核庆等资料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1、肇事一方垫付费用的处理,各地法院有四种做法,一是诉讼中要求垫付人反诉;二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直接一并处理;三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不处理;四是垫付人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直接支付;
2、垫付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各地法院有两种做法,一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垫付人。二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人,受害人返还垫付费用。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后果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没有不好的后果,如果没有垫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举氏运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正梁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车祸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不理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出车祸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橡迹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明消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激如知偿责任。
出交通事故的医药,保险公司不给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丛绝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渗谨姿。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2、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晌袜责任人追偿。
车祸垫付了医药费,理赔时怎样要回来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若是不给可以起诉。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没有受伤的一方可能会给需要到医院治疗的一方先垫付了医药费,但是经过交通部门的认定,确定了没有受伤的一方并没有责任的,此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要垫付的医药费了。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1、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可以直接向对方讨要,由于事故发生之初,责任方并不确定,故此是没有人有义务需要垫付医药费的,故此若是仿岁让受伤的样要求垫付的,可以向其书写一个欠条,这样在被认定没有责任之后,就可以向对方呀讨要医药费了。
2、责任方没有提前付款的义务。事故发生时,交警没有确定赔偿金额,也没有权力强迫犯罪人提前付款,而是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不可能调解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当事人的车辆和财产,强迫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3、当然,根据治疗进度,伤者也可能在适当的时候被起诉。在已经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法院首先要求法院判决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但在那之前,犯罪者自愿决定不预付医疗费用,没有人能强迫他这样做。因此,受伤的一方,面对肇事者不提前支付医疗费用,也要及时治疗,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间。
二、什么情形下需要垫付医药费?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
1、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2、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雀脊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先行垫付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责任人先行垫付,而先行垫付的一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的。追回垫付的相关抢救费用。
大部分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都有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疗,但是由于备局事故发生之初,责任方并不确定,故此是没有人有义务需要垫付医药费的,故此若是受伤的样要求垫付的,可以向其书写一个欠条,这样在被认定没有责任之后,就可以向对方呀讨要医药费了。
垫付医药费对方不结案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法律主观:
垫付会存在这样的风险:责任认定下来肇事者的责任可能仅仅是次责甚至是无责,这样垫付就可能超过应承担的责任,或者伤者伤情没有垫付那么严重,或者垫付没有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后面伤者会抵赖。所以,关于垫付的建议是:直接去医院帮伤者向医院交押金,相关的发票单据自己保留好,其他的钱可以不用掏。无力赔付但是有保险的话,要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找保险公司办理医药费垫付手续,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如果保险公做悉司不愿意赔付;可以将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了。因为有保险,赔偿的话是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还要要赔付的部分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后续治疗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后续治疗费的产生必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有直接关系,最好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否则很难得到支持。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至于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云南-昆明发生的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车是什么时候被扣的?交警有没有告知车扣的原纯陪乎因?你说乱伍的后续的治疗费用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方垫付的医药费保险不赔怎么办?
正常的出现人员受弊陵伤的 交通事故 ,事故的责任方,也就是主责和全责的一方 ,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该垫付住院费等 ,伤者痊愈出院 ,保险公司直接报销 。
只要交通事故肇事方属于主责或全责袭派的一方 ,自己先行 垫付了医药费等租禅戚 ,如果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
出车祸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祥改到法院起诉,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袜做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谨好判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