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
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房屋质量问题、承租人因工作等原因必须搬离、房东违反合同条款等。在上述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
解除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或房东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从而引起合同的终止。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以下情形下,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房屋质量问题:指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倒塌等,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解决问题,如果房东无法解决或不予以解决,则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二、承租人因工作等原因必须搬离:指承租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合理原因必须搬离出租房屋,但合同期限尚未到期。承租人应当提前告知房东,并尽量提供替代的租房人选,如果房东无法接受,则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三、房东违反合同条款:指房东违反合同约定,如未按时维修房屋、擅自进入租户住所等。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履行合同义务,对于房东无法履行或不予以履行的情形,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以上是解除租赁合同的常见情形,但需要注意的是,解除租赁合同应当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承租人在解除租赁合同时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承租人在解除租赁合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如果是因为房东违反合同条款或存在其他正当原因,导致承租人解除合同,则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解除租赁合同是在一定法律规定下的权利,承租人在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事实和证据的充分性,并遵守法律规定。房东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也应当合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2)经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总之,法律上规定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中并不包含买卖不破租赁,因为承租人没有权力左右房东卖房子,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当中的一些条件限制也不是单纯的针对买卖双方的。承租人如果没有其他法定借口,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只能和房东协商。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法律主观: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出现了法定解除事由;
3、出租方或者承租方出现了违约事由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主观:
符合下列情形出租人能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承租人逾期不付租金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东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东出租房屋注意事项1、筛选客户
除了要给得起租金,其实房东还应当筛选下租客。应当把房子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有修养的人,这样最起码不会乌烟瘴气,在房子里面干些违法的勾当。
2、核实租客身份
出租时,要核实清楚租客身份,核实身份证原件、留好身份证复印件,问清楚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最好租给居家,不要租给合租、集体宿舍,这样人员流动性大,出租不稳定,而且还容易搞脏房子。
3、尽量不要租给短租者
短租人员流动性大,而且容易造成空置期延长,不利于收租。而且,房子到期后,还面临再次找租客等麻烦事。如果要短租,也要加价。
4、尽量不要租给家里有顽皮小孩的
小孩子容易在墙上乱涂乱画,把墙壁搞花。所以如果是新房子,尽量避免这类带小孩的租客。
5、出租合同拟定
合同上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写明每月租金、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缴纳方式。每月缴纳租金的时间,月付、季付还是年付,违约滞纳的处理。租金每年上涨多少,比如5%。写明房内东西造成损坏的赔偿金额,或者恢复原样。
6、押金
一般空房押一付一,家私家电押二付一。收到押金后,出具押金收条(也可以在合同底部附上)。
7、租期
最长不超过20年,再长的话法律就不承认。
8、家私电器清单
把出租屋内的家私电器品牌、型号、数量,列个清单。方便日后结算。
9、定期回访
房东要经常和租客保持联系,询问屋子状况,必要时可以隔段时间去现场看看,了解屋内设施的使用情况。还可以问问周围的邻居,避免发生损害邻居利益或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0、及时到街道办备案
如果当地有租赁备案的制度,还需要协助网格员及时做好租客的租赁备案。
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情形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二)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五)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六)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具体格式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在签署时需要满足具体的要素。首先,签署的内容需要包括房屋的地址具体到单元房号,并且对于签订合同的时间以及注销合同的时间进行注明。其次,需要对于最迟租客搬出具体的时间做出说明,还需要注明违背协议的责任详情。在进行这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拟定时,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的方法来保证协议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类型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租客违约类,这种类型是由于租客拒不支付租金或者是破坏房屋设施拒绝赔付而造成的协议解除。第二种是租期租满类,这种类型是由于与租客约定好的租房时间已经结束,需要租客在规定时间内腾房。第三种是协议退租类,这种类型是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同意进行退房而出具的相关协议书。在进行这种解除合同的发放时需要注意做到一式两份,房主自身需要保存一份完好的通知,从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对于结束租房关系的房东来说,还是有必要进行填写和发放的。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好的处理自身面对的问题,而且如果不能起到效果的话,也能作为证据来在法庭上进行维权。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解除权。而一般在有法定情形下,允许当事人一方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更多的时候其实还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协商,在达成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要注意,若是一方属于违约解除租房合同,那此时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